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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包看起来很旧,但是也没有特别大的破损,反而有不少勾丝,勾丝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掏钱,浑浑噩噩的想要打开荷包时留下的,醉酒的人脑子不清醒,那些勾丝不是一两条,而是大范围的,所以很有可能长期酗酒,荷包泛着黄色,是因为泼撒上了酒没有及时清洗。还有,你自己闻习惯了可能没有察觉,嗅觉灵敏的人,能闻到你身上淡淡的酒味。”

叶信芳看了一眼胡威武和老大夫,老大夫点了点头。

胡威武凑近叶信芳,也慎重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继续道:“你的衣服上,有几处破损之处,都在衣角处,这种不像是用刀划开或者是锐气刺开的破损,反而更像是与人搏斗之间抓开的,你的袖口处,有一处黄色的污渍,看着很像是铁锈,所以我猜测你最近应该跟人动过手,并且拿了铁器,我说的可对?”

叶信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对,对,您说的都对。”

最近跟人动手,不就是跟张平安那个二愣子吗?回想起来,那把菜刀确实有些生锈了。

“你绕着湖边转圈的时候,我也听了一耳朵,嘴里正在背诵《尚书》的一段,你又是个读书人,如果考中秀才,胡捕头就不会称呼书生,而如果考中童生,就不会还在加深背诵的部分,你是童生吗?”

叶信芳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

老爷子闻言也叹了口气,“你也不小了,连个童生都中不了,怕是于读书上没什么天分,明年还要再试吗?”

叶信芳目光却是坚定,“晚生还想再试一次,不然会心有不甘。”

“若是一再不成呢?”老爷子追问。

“我会一直试,因为除了读书,想不出来自己还有其他的出路。”叶信芳知道古代,阶级划分十分明确,若是不能获得身份,即使靠着现代的一些技术发家致富,没有靠山,也很容易被权贵所吞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