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电话,宋昀然没急着出去,而是慢慢整理了一下头绪。
《红白喜事》目前看来确实很没前途,不能怪他爸不看好它。
他记得书里曾经写过,秦恪接下这部电影后,还被人冷嘲热讽过好一阵子。当然后来电影大爆,自然也成为了原作小说里的一大爽点。
虽然上辈子秦恪是因此爽了,作为工具人的宋昀然却憋屈了。
想到这里,他不快地“啧”了声。
其实以宋昀然现在的财力,回头直接命令剧组换人也行。
可不知是不是原作的力量影响,自从决定弃演从商的那一刻开始,但凡他想用钱破坏秦恪的前程——哪怕只是想一想,接下来几天,他就会走路平地摔、喝水呛嗓子眼、进电梯被门夹。
估计在这个世界里,没了他一个工具人,还会有千千万万个工具人站起来给秦恪当垫脚石,所以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并不在乎他脱离剧情。但如果他非要一意孤行伤害秦恪,说不定最后会被世界的意志给抹杀。
无论如何,绝不能阻止秦恪在娱乐圈称王,这是宋昀然重生以来学到的保命法则。
所以哪怕道路曲折了一点,但只要投资了《红白喜事》,就既能在小说世界的规则下行动,又能赚钱让父母放心,还能让秦恪对他心服口服,想想还真是件一箭三雕的好事。
打定主意后,宋昀然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接电话时七拐八绕走偏了方向。
漆黑一片的房间里,只能隐隐约约看见些桌椅的轮廓,连脚下的路都看不清楚,于是他只好打开手机的电筒往前方照去。
然后就这么猝不及防,在离他不到半米远的长桌上,看见了一具长发飘飘身穿寿衣的“女尸”。
“啊——!”
宋昀然毫无防备,吓得把手机扔出去的同时,飞快地矮下身抱住脑袋闭紧双眼。
说来惭愧,他明明是重生一回的人,却还是有点……羞耻的小秘密。
是的,宋昀然怕鬼,非常非常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