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赦想将迎春嫁人,一时之间也没有什么好人选,而孙绍祖这时候撞了上来。

孙绍祖的情况表面上看,其实不差。

孙家是大同人士,祖上也是军官出身,是当时的宁荣府的门客,算起来和贾家也是世交。如今孙家只有孙绍祖一个人在京都,迎春嫁过去后就能当家做主,不需要伺候婆婆。而孙绍祖本人,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不满三十,家资饶富,没有家室。(注1)

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个做女婿的好人选。

而且,孙家是大同人,一但贾家有什么不测,迎春跟着孙绍祖去了大同,以不至于被贾家牵连。

这应该是当时,贾赦能为迎春做的最好的选择了。

贾赦收孙绍祖五千两银子,一是趁着贾家还有些权势,给孙绍祖找人补缺;二来估计与贾赦和贾母的博弈有关。但是贾赦应该没有想到贾家的情况恶化的这么严重,这么快,致使他给孙绍祖办的补缺没有成功。

妻者,齐也。贾赦是普通人,普通人即使不喜欢妻子,也只会冷落着,断不会侮辱和殴打的。

他也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是一个中山狼,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打女人,没有想到孙绍祖竟然对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室这样做。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一个误字,误了迎春的一生,也是可怜可叹。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引用《红楼梦》,原文如下: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

第36章 林如海

女儿不易。

女人嫁人, 就像第二次投胎,是好是歹,有时真的是嫁过去才知道。

薛蟠想起自家的妹子宝钗, 就有些发愁。他感觉将宝钗嫁给谁, 他都不放心。薛蟠愈发觉得自己先前的决定没错。不能让宝钗在后宅中打转, 要带着她出去见见世面,让她知道女人活得一辈子, 不仅仅只能为了夫婿和孩子而活。

如果以后夫妻和美, 就是万幸。即使家庭不幸, 宝钗也能靠自己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