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夏洛克迅速回答道。
“好吧,总之,他对我的发色很满意,并且当即就定了我来做这份差事。”
“您每天的具体工作内容是?”伊莎贝拉问。
“哦……说出来你们可能觉得很奇怪,当时我也这么觉得,他们说每天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我都要待在这个办公室里,不论有什么事情都不准离开这栋楼,违反的话就要立即解雇我。至于每天来这里做什么,是手抄《大英百科全书》。他们提供椅子、桌子还有纸笔。”
“手抄?这年头电子版书籍到处都是,为什么要你手抄?”
“我也不清楚,反正当我第一次去上班,那位罗斯先生已经在办公室等我了,他让我从字母a开始抄起,开始的几天他时不时就来办公室看看,监督我工作。到了后边几天,我都已经抄到字母b了,他完全不来了,但是钱一直按周打到我的卡上。”
“直到今天中午,我按往常的时间去上班,突然发现那间屋子已经锁了门。而且门上还放着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红发会业已解散,此启。”
“噢……真是有意思,”夏洛克翘起二郎腿,双手抵着下巴,“所以你去周围打听了这个邓肯罗森,是吗?”
“你猜得不错,我挨个办公室问了,他们都不认识这个邓肯罗森,最后我没办法,去找了房东,他说压根没听说什么红发会,也不认识邓肯罗森,但是他告诉我有个红头发的男人租了他的房子,那个人叫威廉莫里斯,是一名律师,因为他的办公室还没装修好才临时租的房子。至于这位莫里斯先生的新办公室地址,就在爱德华国王街17号,我立刻赶了过去,可惜扑了个空。”
伊莎贝拉聚精会神地听着,“现在是完全不知道莫里斯先生的行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