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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那……”骤然被扒马甲,林默脚趾拼命抠鞋,擦了把汗:“世子看书的口味还挺刁钻哈。”

“怎么?你难道不喜欢你书里的王爷?若是不喜欢,你又为何写了那么多本?”

所以,他是故意在迎合她的喜好?

“我只是为了钱。”顿了顿,跟着补充道:“这些书我一共赚了五十两银子,你……喜欢看?”

看书的三天简直是宫九过的最痛苦的三天,他当初惹怒了老爷子,被他叫人钉在棺材里在地下埋了四天也不曾这么痛苦过,咬着牙读完,当场就命人丢进火盆里,但现在林默问他喜不喜欢看,他能说什么,他只能说喜欢。

林默有点害羞,又有点期待,眼睛闪着晶亮的光:“你喜欢看哪一本啊?”

宫九:“……白兔王妃哪里逃。

……”不是喜欢,是剧情太傻逼,太魔性了,他忘不了那句:“妖精,自己点的火自己灭。”和“上来,自己动。”

“是吗?那它好在哪里呢?”

“……”宫九搜肠刮肚想了半天,道:“好在……比较……真实。”

林默点点头,明白了,现在的市场甜宠文当道,男主就往霸道里写。

“还有吗?”她掏出了小本本,一肚子邪火跑到了爪洼国,打算跟自己的忠实读者来一场深入交流,顺便取点素材,下本写《霸道世子爱上我》也不错。

宫九憋了半天,道:“先吃饭。”

林默摆手:“我不吃,我不饿。”我怕有毒这四个字她没说。

别的不清楚,自己这段时间招人恨还是知道的。

“你真的是太平王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