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页

鉴于原主是第一个被绑者,托里完全有充分时间故布疑阵。值得注意,托里对时间的把控非常精准。前后三次的绑架顺序不是随机,而是故意安排。

最先绑架原主,是有充分时间毁灭痕迹不引起其家人的追踪。其次绑架华生因为他独身一人来到伦敦,而没有关系亲近者会快速发现他的失踪。

最后对乔治安娜下手,大胆地半道劫人,是在整个旅店的水源里下了迷药。及时毁灭其他证据,兑换好大量金币。不论达西家的势力如何,只用最后一天完成祭祀逃跑,金蝉脱壳的成功概率非常高。

然而,托里机关用尽太聪明,最后反倒是暴毙丢了性命。

玛丽沉默片刻,事已至此不妨随遇而安。依照计划,先在伦敦生活发展。

“达西先生,多谢关心。如此先前说的,请让一切顺其自然。这是上帝对我的考验,我愿意尊崇主的旨意,不会因此陷入迷茫与焦躁,而要更好地生活。”

达西不予置评,他可不是沦为明顿先生崇拜者的乔治安娜。

“恕我直言,明顿先生,你不记得任何亲朋好友。在伦敦呆了六天,有没有触景生情地发现什么?”

“是的,有些新发现。我应该很喜欢书籍,通过阅读解不同国家的风情。以我的年龄,很可能选择在读大学前进行一两年的外出游历。”

玛丽完善了背景设定,“既然欧洲报纸上没有人找我,我可能是独自来到英国不久,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印象深刻的朋友。”

达西没有说话,但心里默默认同这一猜测。

“另外,我发现自己熟练美语。”

玛丽切换了口音,“如果我来自大西洋的另一侧,更能说明为什么我对伦敦感到陌生。”

美国南北战争刚刚结束两年。1

战后,美国的宪法与其他规章被修改,由松散的邦联国成为了一个联邦国家。大可不必夸大联邦国家体制有多优秀,仅仅就现阶段,南北一统的美国发展更迅速。

基于此上,美国内战结束,年轻人跨洋开始一场大学前的游历就很符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