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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住所的威尔泊惊魂未定,一会儿想连夜买站票回家,一会儿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无头苍蝇一样在房间里乱转。

他是被遗弃的孤儿,靠着救济完成了学业,还争取到了大学的留校机会。从小到大,无亲无故的他总是对那些家庭幸福美满的同学羡慕不已。这是他来到哥谭最主要的原因——奈亚说他能在这里找到他的家人。

和奈亚的相遇是个意外。国立大学的图书馆有几本晦涩的书籍,看管员说它们都是古文明的遗留物。奇特的符号和文字令他入迷,泛黄的牛皮纸陪伴了他整个大学生涯,而在毕业的前一天,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突然就能读懂那些困扰了教授们一个世纪的古老文字了。他在其中一本书上看到了一个咒语,照做后就见到了奈亚。

那时的奈亚是一个身着高顶礼帽和燕尾服的优雅绅士,他饶有兴趣地环视四周:“犹格·索托斯之子,何故召唤我降临地球?”

威尔泊咬咬牙,决定还是在哥谭再待几天。他拿出手机,登陆了城市论坛,在求助区发帖:怎样才能进阿卡姆?

天底下居然有这么过分的要求。

他的帖子很快就吸引了一群人回复,正常点的说可以应聘疯人院的医生警卫;稍微不正常一点的说疯人院疯人院,疯了不就可以进去了;法外狂徒则是建议他去抢个银行什么的,分分钟享受batan的优质捆绑入狱一条龙服务。

还有凡尔赛的,大言不惭地说:“进阿卡姆有什么难的,我已经几进几出了。”

威尔泊记下了几条毕竟靠谱的,去公共浴室洗了个澡,回来就看到一只黑漆漆握着他那张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便签纸。

威尔泊差一点就放出了蛇——黑漆漆说话了,他拿着纸质问:“为什么想进阿卡姆?”

威尔泊解释不出来。

黑漆漆逼近了些,再次发问:“为什么想进阿卡姆?”

他的身形是那样的高大,气质是如此的阴森,威尔泊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拽住了,不然他怎么会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小丑,贝恩,急冻人,毒藤女,你是谁的帮手?”老天,他的声音也这么可怕,简直就是来自地狱的低语。

“我,他们我一个都不认识。”威尔泊有种吾命休矣的错觉,他的嘴唇打着颤儿,想求助于奈亚给他的蛇,但又过于惧怕那条蛇的外表,最后他只好呼唤了超人的名字。

超人,大都会的守护者,人间之神,光明之子。无论人或动物,只要大都会的居民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赶到——据说他从树下救下的猫可绕城市两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