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去哪儿他也去哪儿,有什么不好?
他本来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有谁出门还要把自己的手或者脚折断,把自己的心脏挖出来单独放在家里再出远门的吗?
我那天在宋寄雪手心写的三个字。
[跟我走]
他想了很久是答应了我的。
虽然他那时候也不太相信我的样子。
“小兄弟,你这是……不能说话?”
那个程工指了指我的纸和笔。
我点头。
“唉……”他打量了我几眼,像在可惜什么一样叹气。
我怕他不同意,又赶紧写字给他看,
[我耳朵没问题的,你们说什么,我可以听到的。而且我力气很大,我可以做很多事情……]
[我很需要钱…]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白陆生,十八,我马上就十九了。]
其实我刚刚十八,我私心里多报了一点。
“这样吧,你把那袋水泥扛起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