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紧迫,奉修染跑断了腿才在附近淘来了新婚礼服,还请了一队人来敲锣打鼓。

他们借了一户人家的小院作为落脚点,准备在东平镇里大摇大摆的绕上一圈,来个引蛇出洞。

一大清早的,敲锣打鼓声就响彻东平镇,不明情况的百姓们都围过来看热闹。

“这是哪户人家啊?镇里发生了那么大的事,还敢如此招摇地办婚事,不要命了吧!”

“我听张婶说,这些人都是从外地来了,也不知听了哪个糊涂老道的话,说这里是福地,非要在这里成亲。怎么劝都劝不住,这不上杆子给邪祟送媳妇的么?”

“诶,这也说不定,或许是送新郎,也可能是两个都送。那胡家的儿子和媳妇,不就是一起被掳走的么?”

外头七嘴八舌的说着,新郎官已经骑着高头大马过来迎亲了。接亲的人马已经吹吹打打到了大门口,暂时扮成傧相的奉修染高喊了一声:“新郎官来接新娘子喽!”

民间嫁娶不似富贵人家有那些繁文缛节,且这不过是几人做的一场戏,所以一切从简。

时辰到,妘绯烟被扮成丫鬟的孙玲儿扶着就出了门子。

团扇挡在面前,让妘绯烟看路都有些费劲。她抓着孙玲儿的手,一步跟着一步走的小心谨慎,费劲巴力的走到了花轿跟前,好巧不巧的,抬眼一瞥时正巧看到坐于高头大马上的红衣。

他褪去以往那身轻薄红衣,也束起了平日散在身后的如瀑墨发。此刻的他身着大红色新郎服饰,虽然做工粗糙,但衬得他多了几分烟火气。

就像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强者,神秘,邪气,掉入这烟波红尘之中,多了那么一丝温度,又独具诱惑。

那样的红衣妘绯烟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就仿佛无尽的苦味中多了一丝甜,让人欣喜若狂,让人视若珍宝。那甜得诱人,让人想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