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段枢白正好带人训练回来,迎头撞上了飞驰而来的大母猪,他配合两个士兵控制住了这头狂躁的大野猪,段枢白托腮看着挣扎嚎叫的野猪说道:“不养了,这头猪野性难驯,直接送食堂去吧,今天给兄弟们加餐。”
“好嘞,这野猪肉就是比养出来的猪好吃。”
段枢白笑了笑,瞥见赶到的梁风,打趣道:“早知道梁风你在这,我就不出手了。”
梁风郁闷道:“将军你也笑话我。”
段枢白安抚地拍拍他的肩膀。
远处的清水村一行人看见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单凭双手就能控制住失控的野猪,不禁在心头咋舌,暗想这位一定是阳州新来的段枢白段将军,之前就听说过他不费吹灰之力挑翻黑风寨,仅凭一枪就斩杀两名贼首,果然是名不虚传,看他手底下的兵,也是个个身强马壮,待在这新阳城里,一定很安全。
想起方才兵哥的话,有些人,心思活络了起来。
搬到新阳城里来,分田分地分房子,还能有人保护,其实……也不错。
马小六看见这一幕,没想其他,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那头野猪吸引了,那个领路的士兵说偶尔会有肉吃,看来真的有肉吃,乖乖的,这么几百斤的大野猪,他一个人能吃多久。
番薯什么的不吸引他,他馋肉。
他们被带到了试吃大会的街道上,一笼一笼的蒸番薯,两个大铁锅还在不停地炸番薯条,旁边还熬着筒子骨汤,烫软了的红薯粉条化在骨头汤里,别提多香了。
哪怕是刚刚说番薯不吸引他的马小六,也被面前的一阵阵香气吸引住了,这可是油炸过的,像他们农家,哪舍得用油炸这种东西,香酥脆口的口感简直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一起吃下去,酥脆的表皮,粘着的酸梅粉开胃解腻,又酸又甜又香脆,混合在一起,真是让人难以相信的味道。
吃了一堆番薯条后,再要上一份番薯粉,香浓的骨头汤,柔滑的粉条,骨头汤上还飘着许多肉沫,混上一两勺香葱,这味道,别提多刺激味蕾,马小六恨不得将整碗汤也全部喝下,一丁点肉沫也不肯放过,事实上,他们把汤都喝完了。
有些大胃王,甚至叫了两三碗,给他们煮粉的伙夫警告道:“要是吃不完浪费,可是不准走的,会被拉去山上干活。”
“吃多少就要多少,不准多拿,只能在这吃。”
“带回去给家人?不行,你让你家人过来吃吧。”
马小六的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和他一样怀着鬼胎的也不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一眼就能识破同样心思的,他已经瞥见好几个哥们揣了干粉条、蒸番薯什么的藏在宽大的衣袖中,也怪新阳城的人不注意,路边堆满了吃的,他们拿一点又怎么样。
反正不都是免费给他们试吃的。
马小六没有采取行动,因为他听说,住在新阳城的人,每天可以随意吃这些东西……有一种更便捷的法子,何苦再用另一种。
那边守在一旁观看巡逻的劳改小队队长苏刚,他原本是秦海珠手底下的一个爪牙,现在已经改过自新,段将军安排他们来监管试吃大会秩序,他们一定严格执行,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偷小摸之人,
“你衣袖里藏的是什么?”苏刚逮到了一个偷窃之人。
“你都吃这么多了,还连吃带拿?”
苏刚从那人身上搜出来了好几个番薯,还有这人乘乱从人群里偷走的钱袋,“拖走,拉到山上干活去。”
“谢谢军爷。”丢失钱袋的失主感恩戴德,试吃大会上鱼龙混杂,除了阳城周边村落的村民,还有旧阳城的居民,这些居民要比村民衣裳靓丽许多,有些还带着钱袋,这就不免被有心人盯上。
苏刚搔搔头:其实我不是军爷,我只是一个劳改犯头头,不过……被人感谢的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