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面前的这个人走起路来,却是与旁的人都不相同。

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风姿,并不秀气,也很难说这是粗犷。

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氛围,就好像他轻轻松松的走两步,都带着难以说明的风情韵度。

而他坐在那里的时候,只要是他想,他就能让全世界的人都注意到他的存在,而要是他不想,也不是你能抵抗的住的能够不去注意到的,他的魅力。

安定的沉静,却内敛着无双的风华。

当然了,这是在场内的黑衣人的领头者只顾得看秦观的脸以上位置的时候,等他从恍恍惚惚的愣神中回复了过来的时候,再一看,却是另外的一种景象。

坐在中间的这位,脖子以上,妥妥的一位贵公子,恕他眼拙,没准真是哪家的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呢。

可是再看看这位的脖子以下,大背心子配裤衩,妥妥的小市民标配啊。

也不是说人家成功人士不穿裤衩子,可是这谁也不会在见人谈事的时候穿不是?

更何况,黑衣人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秦观的脚,哎呦长的还挺好看!

呸!

不是!是他还穿了双拖鞋!还是塑料的夹脚!

看到这里的黑衣人,顿时心里有了底,他再也不复现在还半蹲在地上的窘迫,而是有条不紊的整理了一下因为被拖拽的快要变成上吊绳的灰黑色的领带,然后朝着秦观的方向摆了摆手。

“哥们儿,有事好商量。”

“甭管你是做什么的,看这个架势,你一定是这边的老街坊给请来的救兵吧。”

说到这里的黑衣人,轻轻的笑了一下,用舌头卷了一下牙齿上因为刚才的争执而冲上的尘土,然后就混不吝的朝着他身边的土地上“呸”的一口,将口腔里的沙石给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