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迁急忙迎上去,谄笑道:“大人,我妻子她不懂事,我们夫妻俩吵了几句嘴,她就跑到这里来麻烦您……我这就带她回去。今儿耽误了您,我实在心有不安,回头我让人送上赔礼。”

秦秋婉上前直直跪下:“大人,谭迁养一个外室近二十年,纵容我儿子叫她娘,这些年还让我儿子和她在郊外相依为命。俨然把那里当另一个家,我要与他和离,还请大人帮我做主。”

谭迁:“……”

“我不和离!”

秦秋婉头也不回:“这事由不得你!”

谭迁欺骗妻子是事实。

这些年来纵容儿子唤一个外室做娘也是事实,书院那边好几个人都可作证。

都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大人劝说了几句,眼看秦秋婉执意,便写了契书让二人和离。

并且,还要追究谭迁宠妾灭妻之事。

商户人家没规矩,宠妾灭妻这种事实属常见。不过,别人都没闹到公堂上。没弄出人命,大人也不会多事得自己跑去问。

最后,谭迁被罚银两千两。

知府大人是个会敛财的。

对于此,秦秋婉并不意外。不过,把这银子拿去修桥铺路,也算是一桩善事。

“民妇还有一事相求。”秦秋婉再次跪下:“我儿已经被那女人收了心,民妇恳求大人让他们俩分开。儿子是我怀胎十月生下的,听着他叫别人作娘,我的心像是被刀剜走了一般……恳请大人让我和儿女同住,把那个女人隔开。”

谭迁:“……”什么玩意儿?

孩子是谭家血脉,不可能离开谭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