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梦工厂、莫里斯娱乐等几家公司,因为分歧太大,纷纷踢墨菲出局,或者被墨菲踢出局。
唯一有点进展的就是福克斯探照灯。
或许是公司经营策略,也或许是受到第一季度超差业绩的影响,他们对自己预估的这部北美市场体量能达到千万美元级别的影片,投注了不少的关注度。
作为斯坦顿工作室的老板和影片版权所有者,墨菲先后与福克斯探照灯的戈丁·克莱德进行了五轮谈判,就像初次谈判过程一样,戈丁·克莱德作风相对温和,总是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但涉及到利益的时候,却是寸步不让。
这样的谈判注定是艰苦的,进展无望的情况下,墨菲甚至想要接受米拉麦克斯开出的价码。
不过,想到哈维·韦恩斯坦的嘴脸和米拉麦克斯的做派,他还是把对方当成了备选,哪怕米拉麦克斯又传出消息,说什么恐怖片快要立项……
墨菲和福克斯探照灯最大的分歧,无疑是在发行费用上面,跟戈丁·克莱德的谈判,他完全是百分之零点一的往下面敲,还要尽可能把宣发时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类到这百分之三十的抽成当中。
像有些公司那样,发行抽成单独计算,宣发费用还要从票房里面另外扣除的话,他还不如与米拉麦克斯签下卖断合同。
场地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用……这些看似不起眼,实则开支不小的费用,都是谈判的拉锯点。
时间渐渐接近六月底,经过数轮异常艰难的谈判,外加狮门影业的意向在朝剧本转变的消息传过来后,墨菲终于跟福克斯探照灯达成了一致。
双方争夺最为激烈的北美发行抽成方面,墨菲几乎磨破嘴皮,从百分之三十努力敲到了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说如果《电锯惊魂》在北美拿到1000万美元票房的话,福克斯探照灯可以从中抽成250万美元。
这个条件看起来相当苛刻,实则已经不错了,墨菲做的最为成功的是,不但福克斯探照灯的宣传和发行渠道费用全部计算在这百分之二十五当中,还有像仓储费、运输费、人工费、公关费和保险费用等一些繁杂的小支出也算在了其中。
斯坦顿工作室需要承担的不多,最大头的是制作拷贝的费用,墨菲手里只有不到十万美元,承担不起这笔资金,根据双方间的补充协议,福克斯探照灯会先行垫付,最后再从票房分成当中单独扣除。
制作拷贝的钱似乎不怎么受人关注,实际上的花费却极高。
像《电锯惊魂》这样的影片,哪怕被墨菲压缩到九十分钟左右,一个拷贝的制作费也不菲。
一盘普通放映45分钟左右的胶片大概在150美元,九十分钟的话最少也要3000美元,100个拷贝就是30万美元……
即便大量冲印会便宜不少,但任何一家发行公司都不会随便承担这样一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