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页

舅舅虽然在这一场战争中死去,但是他的名声会很好听, 但我突然觉得没什么意思, 人死如灯灭, 哪里还管得了身后事。按照道理,是要将元帅的尸体运到京都再发丧,可这天气虽然已经冷起来了, 马不停蹄一多月回去也得烂上几分。

“烧了吧!将骨灰撒到我国边界, 让元帅英灵庇护我丰国, 令我丰国常胜。”

这年头讲究个入土为安,这个决定, 即使是舅舅生前跟随他最长久的老将也没有异议。京都有什么呢?舅舅嫌弃自己杀戮太重, 并未娶妻生子, 在京都的至亲之人唯有宝座上的一对夫妻和我那太子弟弟。

不如临了了, 还是陪着他当做亲女的我罢!

军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写书帛,要将此战情形呈与皇帝陛下。

“将军!真要如此,不先禀告陛下?”

因为我是个女子, 是皇家的公主, 又是太子的长姐,所以父皇会比舅舅在的时候更加放心, 对于军队也会更加优厚。这样一件小事, 他肯定不会觉得冒犯。

“写罢!”

几位将士扶着我去治伤,一被送回营帐,看到桃红那瞬,我心里叫了一声糟——自从有了她, 我才知晓什么叫做女人是水做的。

可是桃红没有哭,她的眼眶虽是红的,但一滴眼泪也没有流。手非常的稳当,剪开我的衣裳,挑开发白的腐肉给我上药。我自知多有耽搁,才使得身上零零散散的伤加重,若是往常给我治伤的军医怕早要念叨了,可是桃红没有。

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反而令我难受。

“我以后多顾惜自己。”

桃红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

我开始养伤了,这是我最听话的一次,绝不仗着身子骨比常人好就无视医嘱。我晓得,舅舅去世了,唯有我这个武神体可以站在战场上,作为常胜的象征,也是军队的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