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谭对人的情绪十分的敏感,这曾经是他保命的手段。

如果严清圆对自己有哪怕那么一点点厌恶,他都会察觉出来,但是没有。

少年的眼睛清澈的如同琉璃一般,一眼就能望到底,看不到任何低沉的色泽。

严清圆的手机收到了一条信息,来自于顾瀚海的。

“他说他今天就要开始实习,所以可能没办法和我们一起回去。”严清圆说着将手机拿出来,然后翻找自己的口袋,“他说他把家里的钥匙放在我口袋里了!”

严清圆果不其然的在口袋中摸出了一把亮晶晶的钥匙,有些懵逼。

难道说顾瀚海已经出神入化到连做小偷都能十分出色了吗?

“那现在小少爷打算去哪里?”如果是平时的话可能严清圆就会去仿佛探险一般的窜入到大街小巷中去,可是这次的严清圆选择了回家。

“我们去买菜吧。”没有身份证工作就不可能,找工作的事情需要延后,但是也不能什么都不做,顾瀚海冰箱里空空的,可以装很多食材,然后把瘦弱的顾瀚海养胖,“我们要去什么地方才能买菜?”

“超市,菜市场。”但是对蔬菜一类的东西闫谭实际上也仅限于此了,毕竟他一个独居的单身男人,对做饭也没有什么能耐。

“那我们去超市菜市场。”严清圆看了看自己的电子钱包,“我现在有七千多,够买菜吗?”

“足够了,七千的话一个家庭节约一点用都可以吃三四个月了。”

严清圆倒抽一口冷气,虽然他知道普通人家用钱并不像他们那么奢侈,但是七千居然能吃三四个月实在是超出了严清圆的预料。

闫谭知道小少爷的确是没经历过自己买菜,况且在严家的时候无论是食材还是肉都是选用的上好的材料制作的,所以自然价格不菲,而当闫谭眼睁睁的看着严清圆鼓足了勇气去了超市肉店里,对着卖肉的老板支支吾吾的不好意思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