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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的华夏语实在不错,对华夏词语的熟练程度,让洛凡都有些佩服他。

“白手党的五大家族首领,别说是我,就是联帮调查局,也未必知道他们在哪里!除了他们自己,如果说还有人知道布亚等人的下落,非洪门莫属!”

洛凡懂得帕金森的意思。虽然洪门和白手党表面上相安无事,但暗中都在关注着对方,对方首脑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在彼此的掌握之中。

“帕先生,多谢你的提醒。洪门的总部,应该是在老金山那边吧?”

帕金森摇头:“洛先生说的老金山那边的洪门,早就已经不是洪门的总部了,在多年以前,洪门就已搬到了约纽的曼哈区来了,就在曼哈区南的唐人街。”

洛凡大喜,对焦正阳道:“走,带我去唐人街!”

帕金森却拦住了洛凡:“洛先生,你这是第一次来到我妮可夫家族,哪里有刚来就走的道理?无论如何,也得让我尽过地主之谊再走!”

在洛凡展示了空手接手弹的绝技之后,帕金森对他钦佩之极,存了结纳之心,虽然是在刻意跟洛凡套近乎,但也是出于一片真诚,洛凡也就没再拒绝。

虽然在帕金森家里逗留,耽误了点时间,但约纽的唐人街,焦正阳很熟悉,而帕金森也派人用他的加长凯迪拉克,把洛凡两人直接送到了东百老汇大道。

下车之后,洛凡在焦正阳的带领下,逐渐来到了中心街道。这里几乎全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华夏人,说的却不是纯正的华夏语,带着浓浓的港味。街道两旁大多是商店、礼品店和餐厅,临街的摊位上,堆满了水果海鲜还有药材。

洛凡对药材比较有研究,仔细一看,那大堆大堆的药材,单价便宜的,倒也是真货,而那价格几百美元一公斤的……不说是假货吧,但真货夹杂在其中,估计不到五分之一。

卖药材的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妇,男的身材算不上高大,甚至还略有些偏瘦,但从他提秤时小臂上一条条几乎不见脂肪的肌肉上看,他瘦而不弱,力量甚至超过许多的精壮大汉。而且,从他那突起的指节来看,此人手上有点功夫,如果按照华夏古武的等级来划分,他应该已经超过了明劲巅峰,即将迈入暗劲阶段!

而那中年妇女,身材不够丰满,却偏偏给人一种很性感的感觉,而且年纪看起来要比她的实际年龄更年轻。当她从她的精瘦老公手里接过一口袋药材的时候,好像有点吃力,甚至因为太用力而脸色有些胀红。

焦正阳心里有些感慨,身在异国的华夏人,也过得不容易啊!就像眼前这位,身娇力薄,但为了生活,不得不透支自己的体力。

洛凡却不这么想,因为他看出来了,这位中年妇女,提那一口袋药材,是轻而易举,她那吃力费劲的样子,是装出来的!她的实力,明明就在她老公之上,进入暗劲阶段,已有些时日了!

一个是明劲巅峰即将迈入暗劲,一个是暗劲初期巅峰,在洛凡眼里是算不得什么,但在这约纽的唐人街,算得上是高手了!以他们夫妇俩的实力,混得再差也不至于沦落到在街头卖药为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