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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使用的是青铜。青铜本来是金色的,只有生锈之后才是绿色,刚刚熔炼出来的青铜可是拥有和黄金能相提并论的耀眼颜色。特点是高硬度,缺点是相对柔韧。但,达芬奇给他这套盔甲的用意,可不是为了让他战斗的。

诺维尔马上理解了这点。

因为,这是一套全覆式的盔甲,自己穿进去之后,就只有头盔上的小洞可以确认自己的形象了!

也就是说,他不会再被人当做是魔物了!这个盔甲的主要用途,是隐藏自己!

诺维尔赶紧催促着达芬奇让自己试穿一下,结果自然是非常的不合身。

这不是废话吗?

盔甲是给人穿的,不管是臂铠还是胸铠,都是考虑到人类的血肉之躯才这么设计的。让骷髅去穿的话,毫无疑问,会有大量的空隙啊!

不管是胳膊还是腿,动一下就会咣当咣当的敲击铠甲,这也太引人注意了吧!

“嗯哼,你以为,达芬奇亲我的做工就这么粗糙吗?嗯哼,你好好审视一下盔甲内部。你不是有能变成锁链的能力嘛!”

达芬奇亲一脸无所谓的笑道。

盔甲内部有许多的说不出用途的凹槽。诺维尔很快理解了,这个人的意思,是让自己用锁链勾住这些凹槽,然后自己从里面操作锁链,这才能让这个青铜的盔甲动起来。

他试着走了两步,手感非常的微妙,就好像一个瘸了腿的人在禹禹独行似的,真的是非常不方便。

“不行吗?我还以为是个好主意呢。”

达芬奇亲叹了口气,又把白单子盖回了盔甲上。

“我下次会试着加些能让你好好装备的内部结构的!嗯哼,多亏了我之前画过你的素描,正好可以拿来作参考。嗯哼。”

然而诺维尔一想到素描,心里只有苦闷的想法,为了排解压力,他四下看着,忽然注意到在铠甲旁边,斜靠着墙壁有一把大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