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张照片居然保存到现在?陆永浩一时间百感交集,再展开那封信,信里是他熟悉的毛笔字体,可只有一个街口的名字,便再无其他。
一时间这段乱麻也想不清楚,陆永浩攥着信想了许久,还是决定去这条街看一看。
不为别的,因为只为了照片里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那是云哥!
不过下山前,他得收拾一下自己,他指使着于老六拿来刮胡刀,将自己这一脑袋的红毛剃掉,剃完后一脖子的头发茬子,就光着膀子钻到厕所里接盆水冲一冲,出来时,看见于老六在那探头探脑的,一脸的不自在,就问他怎么了?
“陆哥,你这身皮肤也太……太嫩了,刚才我抱着你的时候都觉得手发滑……”
没眼色的东西!陆永浩想起自己当初糟的的那份罪,黑着脸说:“要不你好好摸一摸,过过手瘾?”
于老六还真上手去摸了:“哎我去!老滑了……”
那天晚上,看在于老六淘了这就久的下水道的份儿上,陆永浩只是拽着皮裤带抽得他满屋子乱窜,然后俩难兄难弟收拾收拾东西,便下山了。
这里地势偏僻,没有车,但是于老六在路旁的树林子里推出了一辆破旧的摩托车,据说是花二百块钱在旧货市场淘来的。
小破摩托一路上吐着黑烟儿载着两个人下了山。
信里提到的那一条街,在老城区的商业街里。虽然是晚上,却依旧热闹非凡。到处是临街的居民楼改建的门面,卖小商品和炸糕臭豆的铺子挨挨挤挤,还有些旅店,眼镜店的招牌,悬在熙攘的行人头上摇摇欲坠。
在这条街上想要找人,真有点吃力。陆永浩皱着眉抬头向四处张望。
突然,他的目光顿住了。在一片破烂不堪的招牌中,一块崭新的木质牌匾特别醒目,它挂在一个三层小楼的门口,也看不出是卖什么的,上面只是印着两个醒目的大字——贝加!
操你妈!陆永浩看着这俩字,脑血就往上涌,他摸了摸口袋里的那把枪,心里似乎有了些底气,拉着于老六,踩着咯吱作响的木质楼梯,慢慢地走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封面好看咩?、红毛的陆哥~~~~吞赦日月童鞋辛苦鸟!!!!ltgtltdivgt
lttr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