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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雪梅被警察同志带到派出所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
“同志,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我没犯法啊。”苏雪梅路上一直在解释。
警察同志看苏雪梅的长相,不像是坏人,就说了,“有人举报你私占民宅,还有证据,你得跟我们走一趟。”
还有那换下的旧宅跟钥匙,都是证据。
“警察同志,你们弄错了,那屋子是屋主让我住的,真的。”苏雪梅苦苦解释。
进了派出所,那不就成嫌疑犯了吗,要是别人知道了,怎么看她?
这真是天大的委屈。
林若秋没跟过来,她要去托儿所给孩子送饭,跟警察同志说了,给孩子送完饭就过来。
派出所这边,苏雪梅一直强调那房子是老朋友萧天佑让她住进去的。
“你跟那位萧天佑什么关系?”
“就是朋友啊。”苏雪梅一口咬定是朋友,她跟萧天佑也确实是朋友,以前是谈过恋爱,可那都过去了。
她可不想为了萧天佑毁了自己的好形像。
这事可就不对了。
只是朋友?
哪有人把自己的新房让给朋友住的。
“能让你那位朋友过来吗,如果他能帮你证明的话,跟原告商量一直,兴许你就没事了。”
苏雪梅确实长得好,警察同志还是有心帮她的。
“他叫萧天佑,是面粉厂的职工,您能帮我去找找吗?”苏雪梅满是期盼的望着那位警察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