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要是秦君真选择这条路的话,她也会帮他,因为她是真心喜欢这张脸!男人嘛,长得好看宠一宠也没关系。
但他明显做事有分寸,不是那种会为了可笑的道德绑架而牺牲自我的人。在这样一个对男子如此严苛的封建时代,能有这样的清醒头脑,实在难得。
果然她运气是真的好,看中的男人不光脸好看,脑子还好使!
伍月窃喜着从怀里掏出两张纸,走到还在求饶的陆花月面前,脸色一变,凶神恶煞的问道:
“识不识字?”
第10章
陆花月生怕自己马上就被送官,连忙带着哭腔回道,“不、不认识。”
陆家早年有钱,也曾有过送她去私塾读书的念头,但她实在不喜欢那种之乎者也的氛围,才去念了两天就撒泼打滚再也不去了,所以她确实不识字。
伍月得到这个回答后满意的点点头,使了个眼色让荷花去拿红泥,然后蹲下来,将手里的纸张铺在地上,严肃地说道:
“不想被送官的话,就把这个签了。”
“这……这是什么?”陆花月跪坐在地上,迟疑的看着面前的纸。
恰好荷花已经麻利的将红泥拿了过来,伍月接过来,一本正经的回道:“秦君的卖身契,签下来你们就能走了。”
这话一出,秦君和陆花月脸色同时变了。
一个是惊,一个是喜。
大元国男子地位低下,买卖儿郎实在太正常不过,父母可以随意打骂买卖儿子,甚至做主签下他们的卖身契。
所以,陆花月确实有权替秦君签卖身契!
秦君自从随父亲住到陆家,户籍也随之更改。按理来说他该叫陆君的,但姐姐不愿意改姓,也不许他改姓,因此和陆花月产生过不少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