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就看到肚子上长出了一只骷髅手,本是白色的骷髅手,此时上面全是我的鲜血,正滴答滴答的往下掉,掉入黑色的泥土里,和它混在一起,分不清是曾经的泥,还是我的血。
倒地的时候,我感觉不到痛,我伸着手朝闭目坐着的将帅伸去,真希望我的手能瞬间变长,然后能握到将帅的手。我感觉我身上的生气正慢慢的消失,我全身的力气也正慢慢的消散着。
将帅就如一个新生儿一样,又憔悴又无力的闭着眼坐在地上,轻轻的风一吹,吹起他额头上的一缕头发,吹翻起他身上的衣服,吹起他胸前的衬衣,露出了衬衣上我写曾经过的两个字:帅勾。
当时,这件衬衣是我和将帅把货郎和赵姑娘送走后,在路边摊上看到的一件白衬衣,当时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件衬衣,我特别想买,还带着将帅一定要当场穿在身上。
当时,那个卖衬衣的大娘还大笑道:“小伙子很爱姑娘吗?为了她都敢在大街让脱衣服了。”
将帅却温柔的看了我一皮,对着大娘淡淡的一笑道:“只要她高兴。”
然后我就很是得意的拿出钢笔,在他的衬衣领子上写下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只要把领子扣好,衬衣领子里的两个字就看不到,反之,则显露无疑。
我笑着把他的衬衣扣好,可他却笑着说,要让全世界的都看到他对我的爱,和我的宠。一件白色衬衣上用黑色钢笔写了字,这是得多么的可笑,又让人羡慕。
所以,他把衬衣最上面的一个扣子解开了,如今这两个字就这样在轻风吹拂中,映入了我的眼里。
我的鼻子酸酸的,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掉了下来。他为了我,可以什么都不管,可是我却连保他的安全都保不了。
将帅,对不起!
如果有来生,我希望不在再遇到你,因为遇上我的你太累太苦,希望下辈子的你,能遇上一个可以和你并肩作战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