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恪眼睛中带出些笑?,他自醒来后气场就低低的,现在那股孤寂寥落感终于消散了些:“小时候学过几年。许多年没有摆弄了,生疏很多?。”
李朝歌分不出他是客套还是真的觉得生疏了,李朝歌看了一会,若有所思道:“学琴是不是会让手指变长?张彦之就擅弹琴,你也是这样。”
顾明恪神情不动,手下忽然弹出几个急轮音:“你最近怎么总是提他?”
李朝歌怔了一下,都被这句话问懵了:“很多?吗?我今天才第一次提起他,还是因为你弹琴,我记得他也擅琴,所以才想起他的。”
顾明恪悠悠道:“他很擅长吗?”
李朝歌没多想,十分实诚地点头:“我听过一次,确实还不错。不过和你不是一个风格,你可能不会喜欢。”
顾明恪左手压弦,右手轻轻勾挑:“我是什么?风格?”
李朝歌沉吟,努力形容道:“你的琴音冷淡悠远,是弹给自己听的,他的要热闹一些。要我说,两种虽各有长处,但你的琴声不需要顾忌外人喜好,由心而生,自由自在,我觉得更好些。”
琴声慢慢和缓下来,顾明恪终于觉得舒服了。他说:“琴本来就是修心之器,大雅之音,急于讨人喜欢反而落了下乘。你喜欢什么?调子?”
顾明恪说完,自己都觉得有点打脸。他才刚刚说过弹琴不能为了讨人喜欢,紧接着就问李朝歌喜欢什么?。
李朝歌摇头:“我都可以。这么?高雅的乐器,我欣赏不来,你自己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