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讲究证据,官府还未定案,说什么都是空话,他们也许有这个条件和能力去盗窃几十车重重的皮毛,但会不会做和有没有做是两码事,不要用世俗的眼光去看他们。”
曹瑞文顿了顿,不可思议地看着沈嘉,“有时候我不太明白,沈大人为何总是替最底层的百姓劳心劳力,如此衬托出我们这样的官满心名利,污浊不堪,也许这也是有些人不喜欢你的原因,烂泥和莲花是不能做朋友的。”
“曹大人的夸赞我收下了,不过言重了,我沈嘉是好人,但不是大善人,之所以会帮助百姓是因为我是朝廷命官,这不就是为官的使命么?假如我是商人,也许说出口的就不是这话了。”
“使命……沈大人说的很对,但能做到这一点太不容易了,沈大人这样的朝廷命官才是皇上和百姓最喜欢的。”
“不敢,皇上喜欢本官大概是因为本官总是替他省钱。”
曹瑞文以前不知道商人还有这样的作用,似乎在沈嘉嘴里,钱就是最重要的,明明听着一股铜臭味,却又让人无法反驳。
沈嘉在顺天府吃了顿饭,感慨:连顺天府的伙食都比工部好,看来是该改进改进工部的伙食了。
过了两个时辰,他们终于回来了,看脸色沈嘉就已经有答案了。
“大人,属下不曾在北区找到脏物。”
“附近的百姓可否在夜里听到些动静?”曹瑞文问。
“因为是工地,夜里也会有些活,马车牛车进进出出的很多,因此也说不清,不过,那家客栈的掌柜回想起一件事,说那天的晚膳是胡商自己做的,借用了客栈的厨房,掌柜一家三口加两个小二是一起吃的,那一夜大家睡太死了,肯定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