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为了逃避宫中皇子争斗,他向父皇求旨外出游学,走到蜀州时,想起父皇的恩师怀安先生致仕后就留在蜀州保宁府,于是上门求学。
蜀州天高皇帝远,朝廷的动静一两个月才能传过来,他顿时清净了不少,于是决定留在保宁府。
初见沈嘉,他是个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郎,唇红齿白,肤白貌美,整张脸如最上等的玉雕般精致,若是换上女装,怕是长安高门大户的贵女也比不上。
但第一眼他是不喜欢这个少年的,还没长开的少年郎,雌雄莫辨,让人容易联想到宫里的内侍,少了几分英武之气,而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软绵绵的男人。
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
也许是某一日,他拿着一捧野花如风般奔跑进学堂的时候,笑容比花儿灿烂,一眼就照亮了人的心。
也许是那一年中秋,他穿着一袭白衫挥舞锅铲为自己亲自下厨的时候,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厨艺堪比御厨。
也许是那年除夕,他硬拽着自己去沈家过年,亲手教自己包饺子,还偷偷往他的饺子里塞铜钱,笑着祝他长命百岁的时候。
他活的像颗太阳,温暖着身边所有人,可他非要说自己是棵野草,见风也能长的那种。
那年元宵,他们一起逛街看灯,后来在河畔边,沈嘉红着脸跟自己告白,满街的灯火都不如他的眸子明亮,赵璋第一次体会到了欣喜若狂的滋味,原来,他早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在这个少年,两人很快就成了别人眼中形影不离的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