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迎欢在玄关换好鞋,抖了抖身上的水珠,身上黏糊糊的很不好受。
喝了酒之后脑子的运行速度不受控制地变慢了,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家里只有自己一人,将陆礼回来的消息抛掷脑后,干脆地踢掉两只高跟鞋。
玄关亮着一盏小灯,昏黄的灯光照得那一小方区域安静温暖,她肆无忌惮地解开衬衫,一只手摸索着打开客厅的吊灯。
啪——
灯光骤然亮起,露
出细长白皙的双腿,沈迎欢有锻炼的习惯,双腿细但是肌肉线条流畅,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骨感美女。
沈迎欢全神贯注地做自己的事儿,揉揉肚子打了个酒嗝,堪堪站定发现沙发上正坐着个人。
男人一身居装扮,双腿随意交叠在一起,眸子幽深,俊朗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对上沈迎欢的眼神之后微微扬了下眉,好像在说——没想到一回家就有脱/衣福利。
沈迎欢不知道陆礼已经观察多久了,她认为自己也并不在意。
陆礼今早九点左右到了华庭名邸,不出所料沈迎欢果然不在家,他只当她还在工作,于是一个人便在家里补觉倒时差。
他这一个月为了集团在欧洲的发展问题忙碌,再加上长时间的飞行,身心俱疲,他将沈迎欢乱丢的衣服简单收拾了一下,一觉便从上午十一点睡到了下午六点,结果睁眼之后沈迎欢还没回来。
直到他在朋友圈看到图片,闪烁的五颜六色的灯光下,舞池里男男女女尽情地扭动身姿,沈迎欢站在角落里端着一杯酒,与周围纸醉金迷的气氛格格不入,陆礼这才知道,原来她和noah在一起。
心中莫名地升起一股烦躁,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坐在这里等沈迎欢回来,但是看到她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毫无立场要求她做些什么。
沈迎欢对上陆礼的眼睛,对方丝毫没有退让的趋势,她的眼睛眨巴了两下,然后后知后觉地抬起手捂住了自己的身子。
耳朵慢吞吞地红了。
最后脖子上也染上一片绯红。
在白皙的皮肤衬托下更显诱人。
真可爱。
陆礼鼻腔里发出一声轻笑,大大方方地将沈迎欢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如果说平时的沈迎欢是百分之九十的理智,那醉酒后的沈迎欢就是百分之百的幼稚。
她眸子含水,自以为凶巴巴地瞪了陆礼一眼,活像个炸毛的小狮子。
外面雨势不减,沈迎欢打开花洒,雨声和水声混杂在一起,心情竟然渐渐平静。
在童年记忆里,雨天总是潮湿、阴晦的,后来上了小学,对夏天的记忆变成了从路边房檐上滴下来的雨珠——混着泥土和房顶的脏污渗进头发里,凉意激起一身鸡皮疙瘩。
每
到雨天,沈迎欢总是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睡觉,听着外面的轰轰雷声瑟瑟发抖,后来长大还是会怕雷声,但是却不是每次下雨的时候都能闷头大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