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有些猫腻。

林淮苏应下了邀请,王婆乐呵呵地离开递信去了,他回屋重新挑衣服,选了半天没选出个满意的。

今天一定要收拾好看些,别到时候真让江释宸和那个项小公子看对眼了。

他挑了半天,最后选了一套墨绿色系的长衫,套上黑色的薄纱外搭,整个人都有一种沉静脱尘的气质。他本就生得白,这么一穿,更是显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

江释宸脸色越沉,他就越开心,临了还问江释宸要不要就在家里等着,结果这家伙硬是找了借口要去看看。

果然是动了别的念头。

林淮苏心中有了数,还是把人带去了,结果见到那项小公子,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好像在哪见过似的。

“先生或许不记得我了。”

项小公子名叫项迢星,说来这字还是林淮苏给起的,林淮苏小时候随祖父去看病,正逢那户人家家里诞下新丁,项迢星的母亲产后身子薄弱差点去了,是林淮苏的祖父给救回来的。

当时那小婴儿还没起名字,硬是要林淮苏的祖父给起一个。他祖父推辞,林淮苏那时候年纪小,凑热闹,就给小孩儿起了个。

就是叫迢星。

后面项家为了寻恩公,就搬到了这边镇上。

林淮苏有些汗颜,那时候他才六七岁,啥事儿不懂,给人起了个乱七八糟的名字。

“迢星”,就是遥远的星星,你说给人起个这名儿,寓意多不好。

还好项迢星活到了现在。

因为有着这么一层关系在,这顿饭吃得还挺和谐。项迢星挺会说话,素养很高,琴棋书画样样都能和林淮苏谈一些,诗词歌赋人生哲学,什么都能聊。再加上相互之间也有一些了解……

总之,林淮苏真的非常满意项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