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的杂志社是杂志社签约,下派摄影师拍摄,而鲜尚是摄影师物色好后,通过公司交涉,杂志社不过是个让摄影后顾无忧的中介罢了,总有人拎不清。”

“我看呐,这个人不仅入不了的眼,连最初约他的摄影师都要把他舍弃掉了。”

婷姐跟鲜尚的人熟,许多围观的工作人员见她来了,纷纷给她打招呼,这一招呼,就把那个跳脚明星的注意力给吸引过来了。

那小明星估计刚成年,不论脸还是双商都稚嫩得很,看脸林淮苏来了,不屑一顾地哼了声:“还真是什么苍蝇麻雀都赶往里挤。”

林淮苏瞥他一眼,没有说话。

“。”婷姐对着一个三十来岁,保养机好,扎着一头金色长发,却是亚洲面孔的男人打了个招呼。

林淮苏看着那皮肤苍白得跟吸血鬼似的,颜值却不输当下不少明星的男人,略微有些惊讶。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要靠才华。

不过和林淮苏的白不同,是天生晒不黑的白,并不病态,就是生的白,而林淮苏也是病态无血色,能看清皮肤下青紫色血管的白。

男人没太多的表情,在被婷姐招呼后转眼过来,继而视线落在林淮苏身上,那双眼睛忽然亮了亮,整个人不再是抱着手臂置身事外的态度,热情地大步走过来。

“你就是林淮苏吧。”他的注意力完全不在林淮苏的眼睛,而是直勾勾地、兴奋地盯着林淮苏脸上那道疤,由衷地、发自内心地嗟叹,“太漂亮了!”

林淮苏:“……”

真是看不懂这群搞艺术的。

“漂亮吧。”婷姐自豪地扬了扬下巴。

目不转睛地盯着林淮苏脸上的疤,伸手去跟婷姐握手,差点没一巴掌戳林淮苏肚子上,还好那只手被婷姐中途拦截:“谢了,明天请你吃饭。”

“嗨哟,难得,你这铁公鸡还会请客了。”婷姐呛他一句,语气并没有很夸张,态度格外熟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