蜷缩在黑暗角落成了本能,与他人的接触只会加重对自我的唾弃。他人的光鲜亮丽、长袖善舞显得那么的触目惊心,每一个活在世上的人都成了自身格格不入的印证。
但在十五岁之前,他也是个光鲜的少年,他也有着每个少年的渴望与叛逆。
他曾登到山峰最高顶,看天际的云半明半灭,恍惚间自己也在天地间半明半灭。
他以为那就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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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偏幽吃完饭睡了一会儿,醒的时候,李卿幼已经不在了。
屋子里昏昏沉沉,光也惨白惨白的。没兴趣再呆下去,林偏幽从衣柜里翻出了点钱,决定出门走走。
大晚上的,楼道很暗。林偏幽跺了一脚,灯亮了。晕黄灯光照下去,一层层楼梯跟着延展开来。
下了楼,林偏幽七弯八拐才拐出巷道。大晚上的夜,雨已经停了,但是地上坑坑洼洼的水坑这才开始运作。在连续踩了好几个坑后,偏幽决定不避水坑了。
瞧着每一个水坑的水都一样脏,但踩下去才知道有的坑稍软,有的坑坚硬。
他踏进去,一脚污水,踏出来,水又从鞋子里溢出来。满满缺缺,好似天中明月。
倘若月亮里真有嫦娥,她该和我一起踏踏水坑。林偏幽有些得意的想着,毕竟他把初中学的那点光反射知识全忘了。
在成功踏了第一百零八个水坑后,他成功将自己的裤子染上了自由主义的色彩。灰中带黑,黑中带棕,偶有飞溅的圆珠儿,滴出无数的流行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