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小姐出主意:“那就左手中指吧。”
盛逍低低地“嗯”了一声,用笔抵住唇瓣,重复道:“好……左手中指。”
他提笔写下了一个精确到毫米的数据,并选择了加急,为此又多加了三万块钱。
收到戒指时,盛逍都不知道自己在急些什么。
他翻着鉴定证书,自己都笑了。
------好像他能用这样一枚戒指,就能用它套住青年接下来的十年似的。
他没有告诉青年,他想给青年一个惊喜。
很快,到了约定见面的那一天,他特意打扮了一番,他原本是打算穿西装的,但后来又觉得好像太过正儿八经了,不像约会,倒是像去谈生意,又换了一件宽松的连帽衫加休闲长裤,谁知,他照了照镜子,又觉得太随意了,最后,他征询了自己公司里很有恋爱经验的同事,才从中选择了一件白色衬衫,黑色西裤,皮鞋也擦得亮锃锃的,还特意让造型师给自己弄了个显得特别年轻帅气的发型,这才满意地走出了门。
很快,他在约定地点前面下车了,他徒步走向了那座城市里最高的大楼。
他的视力很好,他能一眼就看见楼顶那落地玻璃前站着的青年,他穿着仍是很随意的,却很耀眼,就像春日里明媚的阳光,只一眼就照进了他的心底。
青年斜倚着落地玻璃边,懒洋洋的,黑色的发丝随着晚风轻扬,青年的侧脸还是那么俊美,却一点儿也不娘,反而带着一股子英气,硬朗,坚韧,阳光。青年的下颌线条有点尖,青年的身形修长,青年的衬衫是紫红色的,被风吹起衣袂一角,露出了衬衫里面细瘦的腰肢,让他下意识地咽了一下口水,青年比他初见时长高了不少,腿也很长很直,包裹在紧绷的牛仔裤腿里,显得特别的吸人眼球。
在那一刻,他恨不得马上就跑过去,狠狠地抱住青年,把他抵到墙上吻他,爱抚他……
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他飞快地冲向了街道的对面,冲向了来往的车流中心的行车道,在那一刻,他的心都是飞扬的。
他真的很想赶到青年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