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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他看到小逍的时候,他已经不是半大的少年了,而是一位俊朗英挺的青年,西装革履,身边簇拥着无数的保镖和下属,宛若一个商界精英、霸道总裁。

他当时欣喜若狂,他想冲上去,他想与他述说分别多年的思念,但是,还未靠近他,就被他的保镖群拦住了,他这才如梦初醒,他看了看自己那身餐厅侍应生的制服,才感觉到他们之间的巨大差异,原来,分开了这么久,他们已经回不到以前了。

他如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黯然止步,怏怏而归。

后来,他回到家,从抽屉里翻出了一封信,那不是普通的信,那是他从未寄出过的情书!

自从与小逍分别,他的思念与日俱增,经过好友的提醒,他才恍然明白这种刻骨的思念是什么?

他生平第一次给别人写情书,青涩而稚嫩的文笔,他反复地改写,反复地添加删改,却怎么也没有胆子寄出去,只能每天看着他的背影被人簇拥着走向了与他相隔两个街区的大型写字楼,只能痴痴地仰望着那幢对他来说可望而不可及的公司大楼。

他想接近他,又怕接近他,他觉得自己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从来没有这么怂过。

看来,他注定与他擦身而过,注定无法接近他,注定只能默默地守护着他。

只是,这相思在心底疯长,折磨着他,快要将他折磨疯了。

终于,他打定了主意,鼓起了勇气,他怀揣着那封情书,灌了自己几大瓶啤酒,才走向了小逍的公司大楼,他忐忑不安,他徘徊踟蹰,害得小逍公司的保安老头以为他是不安好心,像防贼一样盯着他。

好不容易到了黄昏,他才看到思念的人走出了大楼,他正要上前去打招呼,谁知,有人先他一步走近了小逍------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身材高挑,凹凸有致,化着精致的妆容,带着灿烂的笑,挽住了小逍的胳膊,亲昵地和小逍一起钻进了小逍开来的那辆名贵的跑车……

那一瞬间,他失去了所有的勇气,撕碎了手里的情书,买了几大灌啤酒,坐在街头又哭又笑,像个疯子,但,一夜过去后,他又恢复了常态,还把撕碎的情书又补好了,将之放进了抽屉里藏好,也将之心底深处,再不去碰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