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在那本子上,正滚着一只胖嘟嘟、圆乎乎的可爱小兔子。它有着长长的耳朵、短短的圆尾巴,湿漉漉的大眼睛即使是透过冰冷的纸张,都能一下子戳中人的心脏,只有两个可以形容——
萌神!
华尔斯先生连连点头:“哦上帝,娜丽你竟然还有这么出色的绘画技巧!真是太棒了,这只可爱的兔子小七!就是它吧,让我们把它做成吉祥物,可以寄给我们忠诚的小观众,也可以在音乐会之前,发给前来参加的观众们!”
娜丽一个劲的点头。
戚暮:“……”
华尔斯先生,您还记得刚才是谁说自己打算再考虑一下的吗……
在整个乐团都开始讨论起这只吉祥物小七——没错,已经直接叫小七了——到底该用什么配色的时候,戚暮默默地收拾着东西,远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他总有种不祥的预感,自己要是再呆下去,肯定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而当戚暮偷偷摸摸地从偏门离开剧院的时候,他刚走了没几步,便接到了闵琛的电话。没过多久,戚暮便上了闵琛的车,惊讶地笑道:“今天怎么想的起来特意出门接我了?”
俊美优雅的男人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抬眸,透过后视镜看了副驾驶座上的青年一眼。深邃幽黑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笑意,他低声道:“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你生日?不可能啊,你生日不是春天的事情吗?”
“……再想想。”
戚暮将琴盒放在了车后座后,清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仔细了思索了许久后,才道:“反正肯定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到底是什么日子?”
闵琛语气平静地说:“是我们认识一年……零23天的日子。”
戚暮:“……”
过了半晌,他无语道:“23天前你也没做什么事啊……”
闵琛眸色一深:“今天补起来。”
戚暮:“……”这玩意儿还能补吗!
“今天我心情很好。”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愉悦,让戚暮诧异地转首看去。只见窗外昏黄的路灯刷刷地一闪而过,在男人俊挺深刻的面容上打下一道道的暗影,忽明忽暗。
闵琛低笑着启唇:“今天……我的心情很好,非常非常的好。”
其实不用闵琛说,戚暮就早已从对方柔和的表情里看出来了,他配合地问道:“哦?怎么突然今天心情这么好?”
“没有原因,就是非常非常的好。”正好是一个红灯,闵琛停下了车,转身看向了身旁的青年,薄唇微勾:“好到……想和你在外面吃一场烛光晚餐。”
“……你该不会是又不想洗碗了吧?”
“……”
美好浪漫的气氛瞬间崩坏,闵琛嘴角一抿,又坐回了驾驶座上。
见着这小心眼的家伙又别扭起来了,戚暮心中觉着又是好笑又是无奈,他拉着对方的手顺了顺毛,这才让这家伙表情好看了一点。
看着对方傲娇的模样,不知怎的,戚暮的脑海里突然浮现起娜丽手底下那只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的萌兔子来,他笑道:“过两天我送你一个礼物……嗯,和你挺像的,你可以叫他‘小琛琛’。”
对,那只兔子才不叫小七,它叫小琛琛!
闵琛:“……”
笑了一会儿后,戚暮又突然想起来:“不过,今晚确实你没有碗要洗了,但是你昨天晚上的还留在洗碗池里呢!今天晚上回去必须把它们洗干净!小琛琛!咳……说漏嘴了。”
假装什么都没有听懂的闵琛:“……明天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