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暮:“……脸呢?”
闵琛抿起薄唇,笑而不语。
等两人走到法勒大师楼下的时候,戚暮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你不是说今晚要去拜访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的吗?要一起上去吗?”
却见闵琛忽然停住了脚步,微微摇首:“我今天并没有提前通知爱托丽夫人,等明天再登门拜访吧。”
“……”无语了片刻,戚暮佯怒地问道:“你骗我?”
闵琛却挑起一眉,道:“不,我是要带着礼物,诚心诚意地拜访。”
戚暮微愣:“……这是什么意思?”
戚暮知道闵琛与法勒先生已经认识十多年了,两人关系很好,也非常的熟稔。甚至就在他居住在法勒先生家中的这半个月里,当爱托丽夫人知晓戚暮也认识闵琛后,还曾经这样说过——
“不知道奥斯顿什么时候有时间再来玩一玩,他可真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啊。”
所以如果闵琛上楼造访的话,即使两手空空,想必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都不会生气,反而会十分的欢迎。
闵琛轻轻地咳嗽了两声,然后语气严肃地说道:“需要带礼物,还要提前投递我的名帖。因为……”他的声音戛然而止,让戚暮更加疑惑地看向他。
只见那双深邃漆黑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笑意,闵琛看着戚暮,郑重地说道:“因为,我要感谢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在这段时间里将我的爱人照顾得很好。”
闵琛刻意加重了“我的爱人”四个字,让青年白皙的脸颊一下子飘上了两朵红晕。戚暮脸庞发烫,为了不让这个可恶的家伙看出他的反应,他干脆将脸撇到一边,再也不看这个厚脸皮的家伙一眼。
法勒先生的家就在易北河畔,微凉的夜风从湖畔上吹过,让倒映在水中的银月泛起粼粼波光。因为转了半个身子,戚暮正巧逆风站着,于是但湿润的晚风吹过他的头发时,很容易地就让他的头发凌乱起来。
但就是这样,戚暮也坚决不愿意回头看某个男人一眼。
虽然没有人说话,但是闵琛却一点都没有觉得尴尬,他就这么看着那个固执地用后脑勺对着自己的青年,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句话——
这是害羞了?
嗯,不过也没害羞多少,至少……
手还没有甩开。
没让闵琛等多久,青年低悦的声音响起:“对了,谢谢你刚才那么尊重郑哥,没有因为他……咳,没有因为他的误会而生气。”戚暮可记得,当他看到这个一向冷静淡漠的男人馒头都是百合花瓣时,连他自己都快笑出声了。
闻言,闵琛握着戚暮右手的手指紧了紧,低声道:“我很感谢他,因为他很照顾你,他是真心为你好的。”
戚暮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应该把手从男人的掌心里抽出来,但是任凭他怎样动作,闵琛的手指就仿佛是世界上最牢固的锁铐,紧紧地握着他的。
到最后戚暮干脆认命了,他转过头低哼了一声,说道:“你刚才在咖啡厅里和郑哥说的话……说得挺不错的嘛……”声音慢慢地变小,到最后干脆变成了蚊子声。
这样细微的声音再混杂着夜风中,几乎就要让人听不见。但是,站在戚暮面前的这个人可是闵琛,他将青年的低声细语收入了耳中,淡漠的面容也慢慢柔和许多。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语气平静地说:“我不止说得不错,以后……也会做得不错。”
戚暮心口一热,他恍然间明白自己和对方到底差得是什么了——
那绝对是比长城还要厚的脸皮啊!
从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哼声,戚暮忽然想起来:“对了,你今天怎么知道我在那个小门的?我今天早上提前去森珀歌剧院找了很久才找到那个地方,你怎么走得比我还快?”
听了这话,闵琛薄唇微勾,反问道:“你来过森珀歌剧院几次?”
戚暮闻言一愣,然后回答:“今天应该是……第二次了吧。昨天乐团一起在森珀歌剧院进行了一次预演,那是我第一次来。”顿了顿,他又说道:“我去年在港城和你说过的,我很少听歌剧。”
闵琛微微颔首,他无奈得摊了手,低声道:“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会觉得,你比我更熟悉森珀呢?”
戚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