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彦辉怔然:“你怎么知道……”
听到自己的猜测对了,戚暮脸上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叹气道:“无论这次的结果如何,盛彦辉,我希望你能早点走出来。真正的音乐不是一定要争个高低,你很出色,你所拥有的未来不应该被这种小事束缚住。”
一边说着,戚暮忽然一边伸了手,笑着弯了眸子:“总之,很高兴有一次能够正式与你比赛的机会,重新认识一下吧。”
“你好盛彦辉,我是你今天晚上的对手——戚暮。”
后台晕黄温暖的照明灯下,青年俊秀好看的面容上是一抹耀眼的笑容,他的眸子笑得弯弯的,唇角的弧度也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盛彦辉学琴二十多年,第一次感觉到他的手竟然不听自己的控制,过了许久,他才怔怔地抬手与戚暮的相握。直到他拿着琴离开后台、站在舞台上准备演奏时,盛彦辉猛然回过神来,下意识地转过看向后台的方向。
仿佛得到了什么鼓舞,盛彦辉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接着,便是温柔如泉水般的乐声缓缓流出,在小小的音乐厅里弥漫开一阵田园乡间的宁静气息。这首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仿佛是一缕柔和的春风,徐徐吹散秋日的森冷,吹进了在场每个人的心中。
就连丹尼尔也忍不住地微笑点头,全曲结束时,他凑在闵琛的耳边,小声道:“华夏真是人才辈出啊,闵,这个盛也会……该死这是什么名字,他的《春天》拉得不错啊。诶闵,你在看哪儿?”
丹尼尔朝着闵琛的视线看去,却只能在后台的地方隐隐见着盛彦辉的一个背影,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丹尼尔摸着头,蹙眉道:“怎么了,闵,你怎么……”
“他脸红了。”
丹尼尔一愣:“脸红了?谁啊?”
狭长俊逸的凤眸微微眯起,闵琛语气淡淡地开口:“盛彦辉。”
丹尼尔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大明白为什么闵会对这个年轻人这么关注,而他自然也不知道,就在盛彦辉进入后台的前一步,闵琛望着那个在后台的帷幕后面站着的青年,惊讶地睁大了眸子。
盛彦辉上场前是在和……戚暮说话?
那他脸红个什么劲?
活了快三十年,闵琛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做迷茫。但没给他一个再思考的机会,一个握着小提琴从后台走出来的身影却让他惊然地睁大双眸,脑子里有些事也慢慢地想清。
丹尼尔惊呼:“怎么会是戚暮?!这才一个小提琴结束,又来一个?!”
第二十三章
高瓦数的聚光灯从音乐厅的顶部照射下来,将这一块小小的圆形舞台照亮。清俊挺拔的青年手中拿着一把浅黄色的云杉木小提琴,一步步地向舞台走来,那小提琴是仿制的斯式琴的样式,拥有着最圆润流畅的线条,放在任何一个琴行里都绝对让人非常惊艳。
而她的主人,也让在场的听众们忍不住地多看了几眼。
青年的相貌十分俊秀,即使算不上他们此生见过最出色的,但是就算是放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都绝对不差。
场上不少人其实早已认识戚暮了,尤其是哪些杂志报刊的主编们,他们过去这两个月来经常会报道一些关于B市交响乐团的新闻,时不时地就会报道出关于这个青年的消息。
《音乐殿堂》的主编王征想了想,似乎他上一次看到手下人写关于这个青年的新闻,好像是……他成为了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没错,仅仅不过二十的年龄,这个青年已经是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
戚暮走得十分优雅,他走得看似慢,事实上挺快,不一会儿就到了舞台中央。这样的小型音乐会是不需要主持人介绍的,一般而言演奏者也不会多说什么话,只需要进行演奏便可。
戚暮微微弯腰、礼貌地鞠了一躬,他抬起身子放眼四周看了一圈观众席。就在他打算抬起琴弓开始演奏时,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窜入了他的视线,让戚暮倏地愣住。
一双深邃幽黑的眸子,此刻也正盯着他。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戚暮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在上个月乐团最后一次巡演的时候,这双眼睛的主人就坐在第三排左侧的位置,他一个抬头,正好与对方相视。
那个时候戚暮下意识地便认为对方并不是在看自己,而今天……
肯定是在看他了。
独自一人站在台上的戚暮忽然觉得一阵好笑,忍不住地勾了唇。下一刻,他再也没有多想地便抬起手中的琴弓,轻轻放在了弓弦上后,左手中指向琴弦上一按,顿时,悠扬委婉的琴声便从那琴孔中传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