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子里后,戚暮抬眸想了想,道:“怎么想要再回去了?嗯……大概是叛逆期过了,也该回到正常了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脚下的步子一顿:“你最近……是吃了什么东西了?”
戚暮又塞了一片吐司进肚子,思考了一下,反问道:“大麻?”
“……”
嗯,果然是吃错东西了。
不过这东西……
吃错的真好啊!
郑未乔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感慨道。
今天的B市真是晴空万里,碧澈蓝天。
一向淡定的郑未乔今天是来回奔波、汗都沾满了衣服,总算将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到了戚暮的手上,而戚暮正好泡了一桶方便面,笑着邀请郑未乔一起用晚餐。
嗯,对于戚暮来说,是他今晚的第二桶方便面了,他还心情大好地换了种口味——
从红烧牛肉味换成香菇炖鸡味。
两人一起享用了热气扑鼻的……方便面后,天色已黑,郑未乔在门外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我很高兴你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半个多月不见,你也是真的有点改变了。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旦你真的进入了乐团,那么……很多事就不是能够让你随心所欲地去改变的了。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明亮的灯光下,青年慢慢敛去了眉眼间的笑意,郑重其事地道:“郑哥,你是觉得……我今天给你的变化太大了,你担心……我只是一时兴起、随便玩玩?”
其实郑未乔和戚暮的接触并不多,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稍微频繁一点的。这几年戚暮早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眼高于顶,待人处事也没有以前那样的不懂事,但是就算戚暮脾气再收敛,也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让郑未乔感到惊讶。
郑未乔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只轻轻靠在门栏上的手。
如果不是确定世界上没有人会再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郑未乔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有谁整容成了戚暮,要实行一个大阴谋了。
在心里叹了一声气,郑未乔却是摇头:“或许是你在这半个月里遇到了什么事,它彻底地改变了你。戚暮,你还拥有很多可塑性,你可以变成今天这样我是很高兴的。我不担心你只是一时兴起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希望……你能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