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内容非常简短,只有四个字——
陆嘉年:虽迟但到。
他转载了自家影视公司“星空影视”的另一条微博,还了蓝海的负责人——
星空影视发了封长信,通告函。
不仅仅是要追究对陆嘉年及陆嘉年“助理”沈和宜的名誉损害,也要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王总如遭雷击,他眼珠都快蹦出来……
这两人做了什么违法的事吗?
而通告下面还跟着要交到法务部处理的视频。
这段视频是在夜晚录的,正好完整地将贝良卿蹑手蹑脚、将定制手镯与照片偷放入沈和宜帐篷内的姿态全都拍摄了下来。
当时帐篷内竟然隐藏着夜视摄像,贝良卿完全没有发觉!
手镯价格十余万,如果沈和宜被定义为“偷窃”,那沈和宜也免不了要进监/狱……这已经是性质非常恶劣的案件了。
反之——
证据确凿的诬告陷害罪,同样要被法律审判。
而至于董明成……他也跑不了,同样被拎到了台面上。
而且举报他的这个人还不是别人,正是他之前“有事逃走”的助理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