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留意到她有个很奇怪的点, 就是她一个人的时候, 会把自己打理的井井有条, 但要是跟父母在一起, 就全都是大卫和朱丽叶为她打理一切琐事。这个毛病她也带到他们的交往中来了, 她越来越习惯什么都问他,后来发展到钱包和银行卡都甩给他拿着。
圣诞节后, 各家卖场品牌都在大减价,格蕾丝和汤姆跟着妮姬去卖场血拼,妮姬给孩子们都买了新衣服, 也给格蕾丝买了一条很不错的黑色低胸小礼服裙。
汤姆给格蕾丝买了许多乱七八糟的小玩意, 手链项链这种小首饰看见有设计独特的就会想着买给她;格蕾丝给他买了吸汗发带和跑鞋。
双胞胎带着小弟弟, 跟在他俩身后混。
格蕾丝因为不差钱,花钱的态度特别豪迈, 花钱的姿态特别好看, 花钱没数且随意, 不为钱的数额计较的人看上去都自带“壕”之光环。双胞胎喜欢格蕾丝的原因当然是第一她长得漂亮,第二跟着她可以混吃混喝,汤姆要是给格蕾丝买吃的喝的,不可能不给他们买, 第三是她很酷,她是科技geek,她还有一个贾维斯!
女朋友是个可以设计出贾维斯的大佬,汤姆当然要使劲吹嘘一下。其实他说的有一半都不太正确,但双胞胎也不计较这其中的偏差,于是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等到新年过后,格蕾丝又回了洛杉矶,汤姆送她去机场,差点就想跟着去了。回家路上,他一脸寂寞,闷闷不乐。
朱丽叶开车,一边注意前方车况,一边问他,“是想跟着她去?”
他点点头,“我想她,想见她。”
“你就快要毕业,是想去好莱坞吗?”
“对,经纪人建议我去好莱坞闯一闯。”
“表演的事情我是不太懂啦,不过你要去的话,注意不要太干扰到格蕾丝的学业和事业。”朱丽叶淡淡的瞥他一眼,“你们还年轻,有点事业心比较好一点。”
他赶紧说:“我不会打扰她的。我知道她以后会成为了不起的人物,我会支持她,百分之百的支持她。”他小心的看了一眼朱丽叶,不知道自己的回答是否合格。
朱丽叶看来对他的回答还算满意,“不出意外的话,她还会在帕萨迪纳待4、5年,将来很可能会去硅谷,从洛杉矶到硅谷总比洛杉矶到伦敦近的多,如果到时候你们还在一起的话。”
汤姆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