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的好友哈里森,格蕾丝有时候会约上高中同学艾玛·弗格森和她的男朋友。艾玛比格蕾丝大2岁,也是大三升大四,说到下学期就要开始忙着实习、找工作了,艾玛的专业一般,不太好找工作。
她俩说到专业选择、就业前景这些事情,汤姆不太听得懂,只听到格蕾丝说正在准备资料申请学校,可能选择读加州理工或麻省理工的硕博连读。又跟艾玛笑着说,加州理工跟麻省理工可是死对头,她去麻省理工的可能性不大,哈佛耶鲁斯坦福又烂大街,还是加州理工好一点,以后就业选择会是美国太空总署,或是google、facebook、ale这样的大公司。
艾玛叹气,“你学的专业太好了,可惜我的数学真的很糟糕,现在看来,还是理工科的就业前景更好一点。”
“理工科什么时候就业前景都会很好,分别只在可能这几年计算机比较热门,过几年又会是生物科技比较热门。”格蕾丝很客观的说。
“那你以后不回英国了?”
“我还没决定,要是自己创业,可能在美国,也可能回来。要是给别人工作,硅谷那儿机会比较多。”
一直默默旁听的汤姆惊讶的看着她:她还从来没说过这个呢!她很可能以后就移民美国了?!
他又想到,她还要在洛杉矶待好几年,这就意味着,他们可能一年见不了几次面。唉!经纪人跟他提过,说要是想在演员这个职业上有所成就,好莱坞必定要去的,建议他明年毕业后就去好莱坞寻求更多的表演机会。
艾玛带着男朋友跟他们分手后,他对格蕾丝提到这事。
“我明年毕业后可能会去洛杉矶待个几年。”
“找工作?”
呃,这么说也没错啦。他点点头,有点烦心,“经纪人说我现在有了一些知名度,但还不够,我得一直有工作才行,住在洛杉矶可能会更好一点。”
“麦格雷戈不也没住在好莱坞吗?”
他笑,“我跟伊万没法比。”
“出名要趁早,你是应该在年轻的时候接几个不错的剧本。不过拍片真的很没意思,就是一遍一遍的重拍。你喜欢表演吗?”
“还行,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