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南方的地界,城在山里,山在城中,说是进山那就是进山,就更别说乡下地方了,一个村子就建在山里,唯一说好的地方,便是村子在山里算是给收拾妥当的地方,住着百十来户人家的,就是个大村子了,基本上与一般的小镇子也不差多少。
金秋现如今就是生活在这么个大村子里,要上山也容易,她跳起来冲出门去,顺着外面的大路往外跑,等跑出了村子就下了正路,直奔山里而去。
那屋子里的老太见她跑了,气得从床上爬下来,趿拉着鞋,走到门口去,露出也是裹得尖尖的睡鞋来,愤愤然地骂道:“小娼妇不学好,都四五岁了,还光着脚给人看!”骂完,对着中间的大屋子喊起来:“洪梅啊,你出来呀,你那小女娃跑了,你还不把她抓回来!她四五岁了还不裹脚,以后婆家彩礼都不出的,你也不着急的?!”
随着老太喊叫,正屋里走出个穿长衫的男人。
男人长得倒是好看,看着比原主的妈要小了几岁的样子,但脸色却是阴沉着,手里抓着笔,不爽地回老太:“娘,我在做学问呢!一个女儿,用得着我管她吗?等她在外面饿了就自然回来了,到时候打一顿就好。”
这话说得倒是没错。
这年头的人,都这样。
要么,这女儿跑出去让人给害死了,或者拐子拐了,要么就是又冷又饿的跑回来,再打一顿就好,不算什么事。
原主的妈在房门口,听得男人说话,不由得一哆嗦,也不敢多嘴,只能默默地回到房中。
金秋这就跑上了山,她也没闲着,一双脚虽然是挑着好地方走的,但也难免被山里的藤蔓给划伤,所以她就没走远,只在附近选了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顺便的,扒了些草,开始给自己编鞋——固然不能真的牢固到能当真鞋穿,但支撑个一天半天的也是能的,她也不怕脏,弄成双层的,里面夹了些软和点的草跟土,垫在脚下,是能支撑回家里的。
顺便的,她也直接在这里就接收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洪画灵,没有什么过多的生平,她五岁的时候,亲爹洪梅到大城市里去了,先是到浙江学画,学得差不多了,在浙江跟人家大家小姐开始谈恋爱,俩人闹得沸沸扬扬的,之后借着大小姐的钱财,到上海去开画展,博得个功成名就,人家二人双宿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