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会是用在他身上吧?
“我们去订做结婚戒指吧,德里斯,有了戒指,才表示两个人的命运紧紧相连,永不分离。”他牵起德里斯的左手握住,十指相扣,感受对方手心的温热。
“戒指?那是什么东西?”某狼得寸进尺,将另一只手也如法炮制。两人的距离很近,以至于能清晰地看见对方的睫毛。
“结婚戒指是要戴在无名指上的,因为这根手指离心脏最近,戴上戒指,就表示我们的心连在一起,再不分开。”小狈微笑着解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
德里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却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小狈十分爱他。有这一点,就够了。
德里斯找来仙山上最好的工匠为二人打造结婚戒指,材料是银色的,上面分别雕了一匹狼和一只狈,华丽而不张扬。
解决了戒指的事情,小狈又操心起了喜服,究竟要做成怎样的衣服才算合适?西装明显做不出来,婚纱也不可能有……
这边德里斯却在让人准备食物和请柬,他要举办最华丽最盛大最别致的婚礼!
“王,地点已经选好了。”安奴满头大汗地报告。
“王,走廊和凉……凉亭已经建好了。”次分喘着粗气回来汇报道。
“王,饮料已经准备齐全了,还有食物,绝对够一千人吃一天了。”临潼深呼吸一口满脸疲惫地诉说着。
“王……”
事情一项项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按一位有名望的大祭司推算,他们的婚礼定在十天后最吉利。于是,也就意味着小狈十天后就要“出嫁”了。
不知为什么,小狈这几日感觉怪怪的,每次看到德里斯都有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与以前不同,不是痴迷与爱恋,倒像是紧张与羞涩。
以后就要与他生活在一起了呢,小狈盯着德里斯的俊脸想到,却忘了他们一直是生活在一起的。
“干嘛一直盯着我看啊?呵呵,不用着急,以后的时间还多着呢,你可以慢慢看。”德里斯在小狈脸上啃了一口,他很享受这种时光,小狈眼里只有他一个人,心里也只有他一个人。
这会让他有种满足感,似乎全世界就只剩下他们。
“德里斯,你说我们以后会怎么样?”小狈难得亲昵的跟他说话,此时正双手撑着下巴,眺望远方。
德里斯想了想,眨眨眼道:“当然是幸福下去了,我们会有一大堆小狼小狈,等他们长大了就赶他们出去自己生活,然后我们去周游仙山,你说好不好?”
“你不做王啦?话说,我们的后代叫什么?狼狈……这还真不是个好词儿。”小狈撇撇嘴,与狼狈组成的词语就没一个是好词。
什么狼狈不堪啊,狼狈为奸啊,狼狈……呃,反正没一个好的。
德里斯摇摇头,有妻子有小孩还做什么王啊,他也该像师父一样抛下权利自由自在的享受生活了。
“我觉得狼狈很好啊,生出来的孩子有你的特征也有我的特征,说不定力量会很强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