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外援,八成是虚张声势,还怕有人来抢他们的宝库。
血福斯洪声命令道:“二头领听令!”
血手分为四个头领,每个头领都管一个山头。
“老大!我在呢!”二头领血二刀非常激动,这种肥差居然落到他门下。
血福斯道:“给你五百个兄弟,以最快的速度洗劫红甲村,找到宝库!如果找到宝库了,就发信号弹,不可独吞!”
二头领拍拍胸脯:“老大,我是那样的人么,放心,一个小村子,我一个人都可以灭掉,我一定最快速度完成任务!找到宝库!”
……
红甲村,不对,现在应该叫红甲城了。
训练的,修城的,种植的,养动物的,一派欣欣向荣的画面。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这是他们第一次为自己而活,他们训练的再辛苦,也值得,以前很多壮丁都不愿意训练,并不是怕苦,而是训练得再好又什么用,还是被武士派去前线当炮灰,九死一生。
以前种植的再好有什么,还不是全部都要上缴,武士领主就赏赐一些糟糠。
现在不一样了,所有的一切都是为自己,他们十倍、百倍的努力。
训练场上,小费迪有模有样的教大家如何挥剑!
如何找准敌人的空隙,如何一剑毙命。
“多练!多练!多练!说了多少遍了,不要想着一次成功,要把基础打好打牢!”费迪重复着以前宁莫说过的话,奶声奶气的声音还带着一丝严厉,反而先得更滑稽。
但没有人敢笑。
这个十岁的小孩子,可是真的会惩罚训练不认真的人,谁要是笑了,估计得站马步十个小时。
站马步还是宁莫教的。
不少原红甲村的村民感慨道:“费迪真有出息,可惜费迪的父母看不见了,要是费迪的父母还活着,一定会为他的孩子骄傲的。”
有因必有果,要不是费迪的父母早死,恐怕费迪也不会如此坚韧。
正当村民们闲聊时,突然,地面隆隆隆,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仿佛天都变得充满血光!
轰隆隆!
不是错觉,巨大一声!
红甲城好不容易修好的石门,被人一刀劈开。
守门的侍卫更是被人一刀两断当场砍死。
驾!驾!
足足五百多人骑着战马,冲进百业待兴的红甲城。
有见多识广的人尖叫:“不好了!血手来了!!快逃!”
血手这两个字就是恐惧的代名词,连厄运城都头疼,更何况是奴隶村。
很多村民不甘心道,他们刚过上几天好日子,就要这样破坏了么。
费迪倒是临危不惧,让红甲兵团集合:“所有人集合!山贼进城,练兵千日,用兵一时,是我们展现自己实力的时候了!!”
话音刚落,血手二当家就已经当着山贼冲进训练场。
来回冲击。
平时训练的那么好,真正实战起来,士兵们全蒙了,被战马来回穿插,一个来回的功夫,就斩杀了上百名红甲士兵。
二当家血二刀高举血刀大笑:“奴隶就是奴隶,果然不堪一击!!红甲村的所有人听着,这座城市从现在开始,被我们血手占领了,我们也曾经是奴隶,所以知道你们奴隶的辛苦,给你们一个分钟的时间,只要愿意加入我们血手的,我们就是战友,就是兄弟,就是朋友,从今以后,同甘同苦,要是不愿意加入我们的,那对不起了,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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