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秦霄虽喜欢自己,可白星思从没见他主动为自己打开车门,没见他主动伸出手牵扶自己,更没见过他为自己亲自下厨。
餐桌上被铺上一层暖黄色的桌布,细细碎碎的调料瓶整齐摆放,原本黑白冷淡的室内也被装饰一番,沈听伶脚上穿着白绒绒拖鞋,似乎都在表明一个事实——秦霄好像好像在给沈听伶一个家。
这个念头一出来时,白星思自己都觉得荒谬。
沈听伶顺着他的视线望去,以为是自己挡着了白星思入屋,连忙错开身,勉强的笑了笑:“要进来吗?”
白星思垂眸看着他的脚,不语。
秦霄向来不喜欢这些玩意,沈听伶脚上那双兔子图案毛绒鞋,显然是他特意买的。也不知秦霄一个大男人打着什么主意,白色的绒毛上还缀着两只长长的兔耳朵,黑溜溜的眼珠仿佛在注视白星思。
沈听伶见白星思不说话,只是盯着自己的拖鞋看,有些尴尬的缩了缩脚,他一动,那兔耳朵也跟着动了动,配上他脚踝的白皙皮肤,倒是可爱极了。
白星思这才回过神,欣喜道:“星思,你的鞋子好可爱啊,在哪里买的,我也想买一双。”
“是、是吗?你不觉得它很幼稚吗。”沈听伶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秦霄买回这双鞋子时,沈听伶起初不愿意穿,觉得自己穿起来实在太幼稚了,怎么说他都是一个成年男性,只有小女生才喜欢这种东西。
后来耐不住秦霄,加上绒毛又软又暖,沈听伶畏寒,把脚伸进去就不想拿出来了。
哪知道白星思会喜欢。
白星思道:“哪里会呢,我就喜欢这种东西,等你和我说是哪家店,我也去买一双。”
沈听伶只当他是真的喜欢,“那、那我去问问秦霄,这个是他买的。”说完还怕他误会,连忙摆手:“星思,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想太多,秦霄只是随便买的”
表面惊慌失措,沈听伶内心接着道:“骗你的,其实他就是专门给我买的,生气去吧,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