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好之后,董思思还没走多久,就又觉得不行了。
她穿的是布鞋,虽然袜子很厚,脚不冷,但毕竟不是专门的登山鞋,这又是她失策的一个地方。
在穿越之后,她还没长时间走路,平时走平地也还好,现在走山路就不太适应,总觉得硌脚,还时不时打滑,显得像一个连路都走不好的笨蛋。
在董大小姐的前面二十年里,在同辈的富家子弟之中,她一直是碾压式地站在众人跟前,优雅,大方,仪态万千,有不少人就说过,看董总走路,都是一种赏心悦目。
董思思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原著中,陈默会失足掉下山了,这要是放在她身上,那可能九条命都不够花的,而陈默还是因为高烧集中不了精神,才打了一次滑。
“这什么破路啊,”董思思开始有点恼羞成怒了,不得不拉着陈默的手臂,才能稳住身形,“这是人能走的……啊!”
她话都还没说完,被地上一块只露出一点尖儿的石头磕到,差点往前栽,陈默眼疾手快,抬手横在她前面往回一捞,勾住她的腰,往回一带——
董思思撞进了陈默怀里,下意识地往抬起头看他。
两人的身影彼此倒映在眼里,呼吸相缠交融,近得可以一根根看清对方的眼睫。
明明穿得那么厚,但陈默仍是感到臂弯里那段腰身很细。
他不是不知道她腰细,昨晚给她按肩颈的时候,那身帖服的睡裙勾勒起伏,他就看得一清二楚。
只是,眼睛看到,跟用手感受,完全是两回事。如果隔着厚棉服都感到这样,那如果是昨晚那身睡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