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思思:“……”

“你是呆瓜吗?”她瞪着陈默,“给我戴上啊。”

这榆木脑袋!到底是开窍了还是没开窍?知道赚了钱买礼物,不知道要亲手给她带上吗?

她刚才一定是脑子抽了,才会把手递给他!

“对对,帮你戴!”陈默手忙脚乱地又把镯子拿回去,紧张得手指都有点抖,弄了半天才把那精细的扣子打开,捧着董思思纤细的手腕,认真又郑重地扣了上去。

喀嗒一声,手镯重新合圆,戴在了董思思的手上。

营业员和陈默说,送镯子,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意思。于是,原本还在发卡、耳环等等之间犹豫的陈默,二话不说就选了镯子。

雪肤翠镯,相得益彰,可惜有一道显眼的红痕。

陈默这会儿才想起来,刚才在救人的时候,他一时情急,抓了董思思的手,这红痕肯定就是那会儿留下的。

他知道自己力气重,所以公社里尽管很多人嫌恶他,却始终没几个人敢真的跟他打架,因为谁也扛不住那双能手撕野猪的手。

陈默顿时悟了,慌了:难怪她生气了,都还没领证,就把人给抓伤了!

“是不是很疼?”他捧着董思思的手,心疼又自责,“我、我不是故意的,你打我吧,打到消气为止……”

“我打你?”董思思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我打你,是不嫌手疼吗?”

陈默常年捕鱼,驶的是老连家船,将近十米长,是能容纳几口之家的,全手动,如果没有发达的臂力,是没法在风浪中驾驭这种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