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归嫌弃,吃还是要吃的。
洛惊禅伸出手去夹肉丸子,随后他发现这丸子其实也不算小,竟然有他的拳头大。他已经忘了,他现在只是个四岁的孩子。
用筷子将肉丸从中间夹开,洛惊禅夹起一坨肉丸子放嘴里,登时眼睛一亮。
肥而不腻,软嫩爽口。
沾了鲜美汤汁的米饭扒起来都格外的香。
洛惊禅埋头吃肉,身边小夫妻则喝起了小酒。等到酒水倒入杯中,洛惊禅吸吸鼻子,只觉那酒也格外的香,跟那天晚上的还不是一个味儿,这个明显更辛辣一些。
他修炼之余,也会喝几杯小酒。
平时最爱的是醉仙楼的灵酒胭脂醉,一杯得一块中品灵石,喝上一杯,心湖澄澈,有利修行。
洛惊禅以前一日一杯。
寄居在这小孩身体里这么多天,就尝了一个筷子头。这会儿被酒香勾起肚子里的小酒虫,洛惊禅觉得碗里的肉丸子都没那么香了。
他也想喝一口,哪怕再抿下筷子都行。
洛惊禅眼巴巴地看着夫妻俩。
穷书生注意到他的目光,“想喝?你不能喝,上次喝酒痛那么久,你忘了?”他嘀咕道:“我都说了,对小孩子来说这是穿肠毒药。”
“你还小,自己盛一碗白玉汤。”他指着桌上的白菜豆腐汤道:“这可是仙人喝的汤。”
洛惊禅:我信了你的邪。
小夫妻俩肯定不会给他喝酒了,洛惊禅只能低下头,默默扒饭。
那酒的味道越来越浓,只是闻着就有些醉醺醺,到最后,洛惊禅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到底是什么神仙酒,连他金丹期的元神都能熏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