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王蠢发现,他居然喜欢战斗,喜欢这种力量与敏捷的较量,喜欢原始与野蛮的杀戮……
……
在野蛮人们惊恐的目光之下,王蠢独自斩杀了数百狼人,追杀了数里,几乎到达了地平线的尽头,王蠢这次收兵——狂奔回来。
王蠢收兵可并不是因为到了地平线的尽头,而是因为发现他身后一个野蛮人都没有,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掉头就跑。
让王蠢松了一口气的是,野蛮人并没有抛弃他,他们只是因为身披重甲过于笨拙跟不上而已。
当王蠢胜利归来,野蛮人簇拥着浑身浴血的王蠢欢呼。
“黑暗之神!”
“黑暗之神!”
“黑暗之神!”
……
城墙的充当大门的巨石被移开,成千上万全副武装的野蛮人冲了出来,在王蠢周围汇聚成人海,咆哮大草原上呼啸,直入云霄。
这是英雄的回归。
成千上万的野蛮人目睹了王蠢的神勇,那种单枪匹马杀入狼人之中威风凛凛的景象,如同烙铁一般刻入了野蛮人的灵魂之中。
王蠢不知道,在野蛮人的世界,却少的就是个人英雄主义,因为,在这蛮荒社会,靠的是协作精神,还没有出现个人英雄主义的萌芽,往往,很多原本战斗力惊人的野蛮人因为要服从团队精神,无法发挥出惊人的潜力,而今天,王蠢就像灯塔一样,为野蛮人指明的方向。
一个人也能够击溃狼人!
在野蛮人心目中,王蠢已经是天神一般的存在,当然,王蠢原本就是野蛮人的黑暗之神——虽然王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