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哇,姐姐怎么……”
“想不被发现就不要说梦话,半夜起来喝水听到你这么说我,吓得呛到咳嗽了好久呢。”
我是没有打算收养中也的。也不意外聪明的乱步会知道我这么想。
我说过了,中也酱可爱,但是个笨蛋。
虽然也和他生长环境有关啦,一群小孩子为了生存团结在一起,能够提高很大的生存率,在贫民窟里小孩子会遇到比大人要更多更多的危险,尤其是像中也那样长得格外漂亮的小孩子。
不止器官会被买卖,想把他卖去什么肮脏地或者恶心变态手里的人,总是不会少的吧。这么想想,明明预想到这么危险的情况,我却没有将他拉出来,是不是太过分了?
恩,说不出的,女性的直觉吧。就觉得对中也来说,是有能力应付这些事情的,莫名其妙的自信,而且对方也不会离开小团体的。
他对那个小团体感情有些复杂,应该是格格不入吧,和一群三观不合的小鬼待在一起,或许等他长大点就会发现到这个问题并自己离开,但现在他还是个小孩,一个会依赖的小孩。
那么倔强的小鬼,是不会乖乖跟我走,被我收养的。
算了,一个笨蛋小鬼,我才不要操心呢!我心里这么想着,又堵着一口自己也说不通什么滋味的气。
返回现实,养一个乱步弟弟已经很吃力了,就算经济条件以后会上去,我也不具备条件再养一个啊,小孩子养起来很费钱的,吃的喝的穿得住的,经济上去就要提升相应档次,还有教育啊出路啊之类的。
考虑的问题太多了,操不完的心。说到未来的出路……
我偷偷看了一眼乱步。中途从警校辍学,学历基本没什么竞争力,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日本,他的未来让我有点担心。诚然乱步很聪明,可白手起家对他来说简直地狱级别吧。
总不能让乱步长大后找工作,还得去茫茫人海找到一个伯乐吧,我可是很清楚的,乱步的性子不是能安定做着普通工作的人,就算是做侦探,也会挑剔客户送上门的案件。
“哇~姐姐要给我买一家侦探事务所吗?”
乱步从地上跳起来,手舞足蹈的欢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