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页

想见一个人,往往身不由己。

郭嘉这样安慰着自己,他以为这不过是久违的亲情在作祟,他以为自己只是想确定对方为何要不辞而别。

然而让他始料未及的是,他还不曾寻至荀府,便被闹市中一阵舞刀弄枪的声响吸引住视线。干练简洁的抵挡、凌厉出锋的招式,虽是一身毫不打眼的荷色衣裙,就连面具都是让人敬而远之的鬼面,可郭嘉莫名就觉得,这个人就是郭瑾。

所以他跟了对方一路,就在对方泄气放松的当口,他成功抓住了那人的手臂。

温热的,柔若无骨,让人紧一分都恐要勒疼了她。

就是这样叫人心疼的姑娘,刚刚却那般义无反顾地出手相助。

他觉得自己既生气,又有些莫名的难过。

当他勒紧对方的腰身,毫无意外瞧见那张清雅脱俗的面孔时,郭嘉知道,是自己输了。凌乱的呼吸、勃勃的心跳,无一不在向他宣示:承认吧,你就是喜欢她。

他本以为两人心意相通会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可很快他却发现,阿瑾心中在乎的,或许早已另有其人。自己不过错过了多半年,谁知竟已错失最宝贵的东西。

可没有谁规定喜欢一定要有回应。

他不过是把自己的喜欢,小心翼翼藏起来,自私到不愿同任何一人分享。

后来,他眼看着荀彧回乡娶妻,两人蹉跎折磨终成遗憾。阿瑾靠在他肩头流泪的那一刻,他突然就有些讨厌,讨厌那个心中竟然生出几分庆幸的自己。

如果有人问他,你平生最喜欢的经历是在哪里?

那他一定会回答,长安城中。

倒不是他贪恋长安的热闹兴盛,而是长安家宴上,他第一次看清阿瑾对自己的心意。原来她也会为自己吃醋?那种爆炸般的喜悦久久沉浸,乃至于他瞧着对方吃醋却又嘴硬难缠不肯承认的样子,笑意如何也忍不住,就这样痴痴守了一宿。

再没有什么,能比上双向奔赴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