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场杀鸡时溅到的。”
“哇塞。”
出乎意料的是,面对如此生草的理由,对方并没有露出任何惊讶或怀疑的表情——沈凌点点头,打了个哈欠,并很快兴致缺缺地抬起了挂在沙发靠背上的腿。
从倒挂,到正坐,再到拽过沙发抱枕,然后瘫成饼状。
薛谨这才注意到,她的手上拿着一本漫画书,脖子上挂着一枚白色长条形的小夜灯,而之前是在倒挂着用小夜灯看漫画。
并且,随着对方从倒挂变为趴伏后不忘继续看漫画的举动,薛谨的视线不得不放到了她扒拉着漫画的双手上——
他不得不发现,沈凌的双手上什么都没有。
尤其是无名指。
光秃秃的。
“……沈小姐,你的戒指呢?”
“哎?你是说四个月前你让我戴的那个东西?哪一个东西来着?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吗?”
薛谨:“‘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是你应该用来向同龄人炫耀的钻戒,沈小姐,我问的是朴素的银戒指。”
对方正埋在漫画书里,小腿从向上翘改成了向后翘:“哦,那个不亮闪闪的光秃秃的丑东西……啊,我想起来了,那个东西太小了,而且不是白色的漂亮小宝藏,我前几天不知道丢哪儿了。阿谨,你帮我找吧,你家东西太多我找不到……”
【究竟是为什么我对自己“娶了一个姑娘”没有丝毫实感,还差点累忘了?】
……大概是因为,只花了两天就决定和刚认识的相亲对象领证,却在买好婚纱和戒指的当晚接到紧急悬赏,一出差就是四个月,出差前只来得及把对方领回自己家安顿好……吧。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只相处过两天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