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他选择直接去相亲,而不是通过联谊等等方式找女朋友,就是因为考虑到自己的短板。
和渴望爱情的女孩在一起,是对她付出的爱意的不公平。
还不如凑在一起,成为一对互相估价后都觉得满意的“产品”。
这样的薛谨,才会在沈凌面前如此难顶。
这不是因为他对她一见钟情,或者短短一天的相处产生了“爱情”这种东西——
而是因为,沈凌对他而言,是一个突然蹦出来、闪闪发光、几乎就写着“世纪大甩卖”的超高等级奢侈品。
这个产品仅凭美貌部分就能直接提升到高级市场,再加上她好哄骗的性格,极易相处的个性——沈凌还是第一个没有嫌弃地把他炸的小黄鱼掀翻在地的姑娘呢——
和萨尔伽看法相同,薛谨认为,沈凌这种可爱程度的产品,只有身价过亿存在于电影里的霸道总裁才配得上。
然而,因为对方极易哄骗的个性,和目前只亲近自己的特殊情况(薛谨觉得这和雏鸟情节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个超高档奢侈品就仿佛主动滚动到他的脚边,用力招着手手说“快把我免费捡回家!”“我超便宜哒!”……
对一个从未幸运过,一分钱要抠两半花、在菜市场为了几毛钱和别人你推我拉三百回合大战、凡超市大特价必要冲在前锋的男人而言,是多么巨大的吸引力啊。
但薛谨是个憨厚的普通人,憨厚的普通人决不能投机购买高档奢侈品,也决不能拐骗无知的美少女,尤其这个美少女怎么看都应该陷入不普通的恋爱、不普通的关系、不普通的对象、不普通的生活环境……和只追寻“产品”的自己缔结婚姻是极大的不公平……
“阿谨!阿谨!”
高档奢侈品姑娘一如既往聒噪地嚷嚷拉回了薛谨越想越抑郁的思路:“外面下雨了!下了超——大的雨!水在哗哗哗往下淌——哈哈哈哈我的脚好冰啊!”
薛谨抬头看看。
地铁出口的小花坛旁,沈凌正站在某个水坑里蹦跶,宽大的毛衣袖被甩得上下翻飞,就像小翅膀似的。她露趾的罗马鞋乃至膝盖都溅上了水花,雨水则毫不留情地“噼噼啪啪”往她毛衣领子里钻,大有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彻底打湿的架势。
薛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