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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目前姬胧月没有自己的身体,如果想做灯,就得用艾丽卡的身体,为了一盏灯让艾丽卡念请神咒,姬胧月想,如果她的老师在旁边,大概会被气死。

请神咒是神鬼与人交流的途径,姬胧月竟然用如此富有意义的咒法做灯,这种不端行为简直能气死一个老学究。

太难了,没有自己的身体,实在是太难了。

姬胧月已经想到怎么做个身体瞒过此世界了,她想做个巫术傀儡。巫术傀儡没有生命,可以让灵魂附着其上,但巫术傀儡就跟科学端的高端智能机器人差不多,需要的材料极其难寻,以艾丽卡现在的身家,榨干了也不够姬胧月做一根手指头的。

等姬胧月将整个酒馆摸透后,天色已晚,酒馆外的街道上想起了脚步声,白天冷清的镇子在晚上散发了新的生机。那些去天蒙森林探险的冒险家,还有去打猎的猎人与佣兵回来了。

冒险家居无定所,喜欢到处流浪,将自己所见所闻编撰成册是他们唯一的工作,如果能找到新的不为人知的东西,他们会得到不菲的报酬。

因为冒险家们见多识广,很多时候出远门的商人或是接到了远方任务的佣兵,都会雇佣他们作为向导。

马克·戴维森就是这么一个冒险家,和大多数天生喜欢流浪的冒险家不同,他是被迫成为一个冒险家的。他的来历有些复杂,经历也很多,只是那些过往早就随时间被埋葬了,如今的他只是个贫穷的四十多岁的冒险家,每天靠着劣酒麻醉自己。

“马克!听说你今天又被赶出来了?我都跟你说过了,那些人想去送死,你拦着做什么?惹怒雇主,白忙活一天,还被骂了一顿。”

马克刚走入酒馆,就被人认出来了。马克·戴维森在巴德利小镇上很出名,这个小镇人本来就不多,除了原住民外,没有人愿意长久的呆在贫穷且不安全的巴德利小镇,除了马克。

五年前马克跟随光明神殿的神父来到巴德利镇,从此就在巴德利镇住下了,平日里以为佣兵带路赚钱为生,其实巴德利镇上只有马克一个冒险家,按理说,他应该是非常吃香的。

无奈这个马克一点儿冒险家精神都没有,跟着他去天蒙森林,他只会带着人走最安全的一条路,跟着他,生命确实有保障了,可也没有任何收益和惊喜了。

佣兵们可不是来度假的,他们是来做任务的,那些没人敢去做,只能雇佣佣兵的任务,多数都很危险,佣兵们想让马克带路,马克百般推脱,自己不敢去不说,还拦着佣兵们,不让他们踏入危险之地。

这样做,跟断人财路有什么不同?这次马克遇到的佣兵小队脾气还算好的,上一个佣兵小队,不光把马克赶回来,没给他钱,还差点儿打断马克的腿。

马克喝了一口手中满是苦味的劣质酒,摸了摸胸口的铜币,还剩两个,还能喝两小杯。

“你跟马克说这些有什么用?五年来说了多少次,他也没改过啊。”另一个酒客喝着美味香甜的酒,不屑的看了眼马克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要我说啊,马克你也别给那些佣兵带路了,这巴德利镇上的人谁不认识进天蒙森林的路啊?你还不如在这酒馆做个跑腿的,我们给你点儿小费,也比你现在赚得多。”